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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增补张惠杰为第三批福建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7-22

发文字号

闽卫中医函[2014]338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7-22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增补张惠杰为第三批福建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的通知

闽卫中医函[2014]338号

2014年7月22日

厦门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推荐张惠杰医师申报第三批福建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的函》收悉。经审核,张惠杰符合继承人遴选条件,同意增补张惠杰医师作为第三批福建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杨叔禹指导老师的继承人,其继承经费由厦门市负责。按照《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闽卫中[2011]57号)管理要求完成3年跟师任务,跟师时间为2014年8月至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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