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22

发文字号

苏中医政[2007]3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22

颁发部门

省卫生厅、江苏省中医药局

正文内容


江苏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厅关于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苏中医政[2007]39号

2007年8月22日

各市卫生局、有关厅直综合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和总后勤部卫生部拟于2007年第四季度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现将《关于召开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国中医药办发[2007]4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做好总结提纲和示范单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材料要求通知如下:

  1、尽快落实专人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总结一份,要求根据附件1的总结提纲,有相关数据,并有典型事例(厅直综合医院仅报本单位情况);

  2、请各市推荐一家示范单位,并填写“推荐表”;厅直综合医院直接报送。

  以上材料务请于2007年9月10日前报送至省中医药局医政科教处。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