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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关于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15

发文字号

苏卫疾控[201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15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转发关于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

苏卫疾控[2010]1号

2010年1月15日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6-35月龄儿童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3号),建议将6-35月龄儿童列入甲型H1N1流感疫苗接种人群,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采用7.5微克、2剂次免疫程序,对6-35月龄儿童实施疫苗接种。现转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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