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风湿关节炎片等产品实施暂停销售限期整改工作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19

发文字号

津食药监稽[2014]169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19

颁发部门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风湿关节炎片等产品实施暂停销售限期整改工作措施的通知

津食药监稽[2014]169号

2014年5月19日

各分局、滨海新区局:

  近期,我市部分媒体刊播的“风湿关节炎片”等产品的广告中含有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根据《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之规定,我局决定对“风湿关节炎片”等8个产品(详见附件)实施暂停销售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停上述产品在全市范围的销售。请各执法单位按照市局要求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暂停销售上述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将被暂停销售的产品存放于非销售区域,在解除暂停销售之前不得销售。

  二、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若要恢复产品销售,须向市局提出恢复产品在全市范围内销售的申请。待暂停销售限期整改工作措施解除后,我局将另行通知各执法单位恢复该产品的销售。

  三、各执法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相关企业和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执行到位,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