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卫办监督[2014]23号
2014年7月10日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经省卫生计生委领导同意,现将《201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五化”(队伍专业化、目标责任化、管理规范化、案件程序化、资源共享化)建设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完善措施、攻坚克难,为完成“十二五”期末下降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十二五”期末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
(二)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两非案件例数,以年初报表常住人口为依据,当年出生性别比责任指标为110的设区市每六万人口一例,113-116的设区市每五万人口一例,120的设区市每三万人口一例。破获重大案件数,出生性别比责任指标为110的设区市三件,113-116的设区市五件,120的设区市十件,平潭县一件。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1.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真正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
2. 加强完善常态化的部门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做到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3. 加强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出生人口基础数据收集机制和部门数据信息交流共享机制,科学掌握出生人口性别比发展动态和变化趋势,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营造氛围,利益导向
4. 加强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进一步传播倡导婚育文明、性别平等、依法生育、优生优育、人人健康、家庭幸福为主题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全面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关爱计生女孩家庭,从有利于女孩家庭生存发展的问题入手,营造关爱女孩,有利于女孩家庭生活、生存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5. 将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与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有机结合,着力推动促进经济社会相关政策与计划生育女孩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的有机衔接,在生育帮扶、养老医疗、扶贫济困、慈善救助、贷款贴息、升学就业、项目扶持、村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女孩生存发展,促进女孩家庭幸福。
6. 着力推动清理涉及性别歧视的政策和修订涉及性别歧视的村规民约,促进社会性别平等,维护女孩合法权益。
(三)推进管理制度落实
7. 加强孕情跟踪,强化重点人群孕情监控,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要依法依规严格倒查。
8. 严格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审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
9. 加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等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孕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住院分娩以及孕妇超声检查实名登记和新生儿出生死亡报告等“两非”管理制度。
10. 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和使用管理、B超仪器的准入和使用管理,杜绝监管漏洞。
(四)加大“两非”打击力度
11. 各地要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例、查处一例、震慑一片。
12. 规范使用全国“两非”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传案卷材料,及时做好录入、移交、协办等工作。
13. 提高办案质量,集中力量对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吊销执业(助理)医师证书、吊销(助理)护士执业证书、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社会影响较大的重点案件进行督办,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
14. 通过有奖举报及孕情全程跟踪等方式加强案源排查,对于举报信息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办。
(五)强化考核,落实奖惩
15. 坚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围绕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打击“两非”案件例数、重大案件数、打击“两非”制度落实情况等方面,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16. 各地要定期组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督查指导,认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推动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