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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的函

发布日期

2014-12-25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4]58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2-25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的函

闽卫医政函[2014]581号

2014年12月25日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申请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的申请材料收悉。

  根据原卫生部制订的《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以及我委组织的专家组现场审核意见,你院设施、设备、人员及有关管理规范等符合要求,具备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经研究,同意你院开展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技术。

  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相关执业登记手续,加强临床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和采集的监督管理,按照《非血缘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及《非血缘造血干细胞采集技术管理规范》,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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