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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28

发文字号

甘卫疾控发[2007]17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甘肃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28

颁发部门

甘肃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甘卫疾控发[2007]174号 2007年8月28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卫生部组织设计开发了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编写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于2006年12月正式下发执行。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我省制定了《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部门职责。要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从政策、资金等方面保证该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并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工作列为年度免疫规划工作的考核指标。同时根据《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中的进度安排及时地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
  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根据信息系统的建设规划采用多渠道、多形式,分期分批地逐级开展培训,利用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省、市级疾控机构同时反馈给下一级疾控机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给乡级防保组织和预防接种单位,及时发现免疫空白和薄弱地区,提高预防接种服务质量。
  三、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提出的到2010年度以省为单位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完成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接种信息的个案管理的目标,省卫生厅决定分步实施:白银市、嘉峪关、酒泉、张掖、武威、兰州市的所有县、区,到2007年底完成;天水、平凉、庆阳、定西市到2008年底完成;陇南市和临夏、甘南自治州到2009年底完成,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国家目标。2007年完成的市、县应在项目启动后完成2005年1月1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录入和报告,此后以此类推。
  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应与预防接种单位和预防接种人员资质认证工作配合开展,在资质认证时要考虑其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能力。

  附件:
  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随着免疫规划工作的深入开展,信息管理工作内涵不断扩大,现有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工作系统已不能充分满足免疫预防服务的需求。为此,卫生部、中国疾控中心依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设计开发了“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这对实现以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为基础的信息管理和对流动儿童异地接种信息的共享,提高预防接种报告质量,满足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进行动态管理,为卫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有着重大意义。根据卫生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512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依托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在2010年前使全省90%以上的县、80%以上的乡级防保机构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实现对流动儿童异地接种信息的共享。
  2、实现以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为基础的信息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报告质量。
  3、实现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进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行政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4、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行为,方便儿童接受免疫服务。
  二、实施原则
  因地制宜、合理进行规划部署;优先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以点带面,逐步铺开。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1、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结合本辖区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方案,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对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承担系统用户和权限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督导;开展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和反馈;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具体实施计划,指导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开展信息系统实施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督导和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质量控制,开展考核和评估工作;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报告和反馈;负责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的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承担本辖区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统计信息录入和上报。
  3、乡级防保机构职责: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卡)登记管理制度和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对本单位和村级接种单位预防接种服务人员进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培训和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管理;
  乡级接种单位负责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收集、登记、录入和网络报告;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
  设有村级接种单位的乡级防保组织,还需承担辖区内村级接种单位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的录入和网络报告。
  村级接种单位:建立健全预防接种证(卡)登记管理制度和预防接种报告制度;负责向乡级防保组织提交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资料。
  四、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一)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1、具备用于辖区日常业务管理的计算机1台(处理器频率高于1500MHz,内存大于256MB)。
  2、保障宽带网络接入(ADSL或光纤)及维持运转。
  3、Windows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
  4、具有2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有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乡级防保机构运行系统的基本条件
  1、开展日常预防接种服务的计算机1台(处理器频率高于1500MHz,内存大于256MB),如条件允许可自行配置接种证、报表或其他资料打印的存折式打印机1台、磁卡或条形码采集器。
  2、保障宽带网络接入(ADSL或光纤)及维持运转。
  3、Windows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
  4、具有至少2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并具有一年以上免疫服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承担此工作的人员要有中专以上卫生专业学历并已具备执业医师(护师)资质,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年龄最好在45岁以下。
  (三)市级建立本地系统应用管理平台的条件
  1、用于接入公网的2-10M光纤,至少2个公网IP地址。
  2、PC机服务器、防火墙、3000VA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等各1台。
  3、Windows Server操作系统、Oracle数据库(市级平台可采用SQL Sever数据库)、NET 平台。
  4、1名软件、硬件系统维护人员,2名免疫规划专业人员。
  五、 信息登记与报告
  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及其实施儿童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为预防接种信息登记报告的责任人。
  (一)已经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
  1.登记报告信息内容
  包括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两部分。
  (1)基本信息:儿童编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医院、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户籍地址、儿童传染病患病情况、儿童过敏史、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史、接种禁忌证、迁入日期、迁出日期、迁出原因、建卡日期、建卡单位和建卡人。
  (2)疫苗接种信息:疫苗名称、剂次、免疫类型、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疫苗规格、接种剂量、疫苗效期、疫苗厂家、接种单位和接种者。预防接种信息包括儿童所有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接种信息。
  2.工作程序与方式
  (1)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档案,及时录入和更新每次接种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将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2)乡级接种单位在每次预防接种过程中,利用接种点客户端软件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数据库中获得流动儿童的接种信息,实现流动儿童的接种与信息共享。
  3.登记、报告与时限
  (1)单位注册
  由县级统一向市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申请,由市级疾控中心利用客户端配置工具向乡级防保组织分配单位注册码和系统配置文件。
  (2)国家系统平台权限
  根据《关于转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用户与权限分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甘疾控传防发〔2007〕88号)的要求,省、市、县级用户通过填写《权限申请表》(见附表)向本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国家系统平台,县级系统管理员为本级用户和辖区乡级用户建立帐号。
  (3)数据报告权限
  在获得单位注册码、系统配置文件和管理权限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收集所辖各乡级防保组织的基本信息(见附表),之后通过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网络平台填写用户档案申请表,经县、市、省、国家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数据上报工作。
  (4)预防接种信息的登记与录入
  基本信息档案建立:儿童出生1个月内,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建立儿童的预防接种基本信息电子档案。
  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采用电子介质(如条形码或磁卡等)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实施过程中及时进行信息录入。
  以村为单位接种的地区,村级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完成后5天内将预防接种记录提交乡级防保组织,由乡级防保组织在5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
  (5)预防接种信息的上报
  上报内容:儿童编码、出生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姓名、建档县国标、接种县国标、接种单位编码、建卡日期、接种信息(包括接种疫苗的编码、剂次、接种日期和疫苗生产企业编码)、上传时间和数据状态。
  上报时限: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在每次接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6)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机构(包括城镇接种单位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必须以原建卡接种单位为单位,由乡级防保机构在培训完成后6个月内对所有在册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预防接种历史资料进行信息录入,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基础数据库。
  (二)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或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每月5日前汇总上一个月儿童预防接种统计报表(见表2,即《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表3-1-1),并上报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然后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于每月10日前录入上报。
  六、数据管理
  (一)数据审核
  1.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在每次接种前对接种儿童的既往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每周对所有管理儿童接种信息进行审核,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对有疑问的录入信息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周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审核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上传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检查数据有无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
  3.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15日前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审核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录入的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报告的儿童预防接种统计报表。
  4.省、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审核以市(地)、县为单位儿童预防接种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数据订正
  1.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管理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和县、市(地)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数据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有错项、漏项和逻辑错误的数据,须告知相关责任填报人对数据予以订正,并及时将订正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2.儿童的疫苗接种信息(疫苗编码、剂次、接种日期和疫苗生产企业编码),应在数据上传后7天内完成订正;上传超过7天以后,疫苗接种信息不再允许订正。
  (三)数据补报
  1.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发现未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的适龄儿童,应及时将儿童的基本信息和疫苗接种信息录入到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系统,并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对于已经建立了预防接种电子档案、但未将数据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适龄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需及时补充上传到国家信息管理平台。
  2.发现尚未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缺报儿童预防接种统计报表时,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督促其进行补报,并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录入上报。
  (四)数据查重
  1.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在每次上传数据之前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核实,删除错误的重复记录。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上传的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进行查重,督促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对数据进一步核实,删除错误的重复记录。
  七、质量控制
  (一)数据质控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通过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上报的个案数据质量进行分析,分析指标包括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上传信息及时率、上传完整率等。并且督促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接种单位提高预防接种信息录入和上报的质量,扩大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
  (二)质控管理
  省、市(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经常开展数据的检查复核工作,检查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证记录或预防接种统计报表与国家信息管理平台的相应数据是否一致。
  八、分析利用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月利用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对本辖区的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全年的预防接种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同时撰写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分析报告,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每半年报告一次,报告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前。同时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进行反馈。
  (三)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每月利用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对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年1月份对上年度全年的预防接种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四)各级可根据具体情况按地区、时间(月、双月和年)、年龄(<12月龄和≥12月龄)、出生年度、儿童状况(本地儿童和流动儿童)等属性对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①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疹和乙肝疫苗)各剂次基础免疫应种人数、受种人数和接种率;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脊灰、百白破、白破和麻疹疫苗)加强免疫应种人数、受种人数和接种率;③国家和省级增加的免疫规划疫苗的各剂次基础免疫加强免疫应种人数、受种人数和接种率。
  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区,可以进一步分析以下指标:①各种疫苗(包括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接种人次数;②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基础免疫合格接种人数、合格接种率;③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基础免疫的单苗全程和五苗全程的合格接种人数、合格接种率;④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的不合格接种原因和接种人数;⑤不同年龄组的建卡儿童数、流动儿童数。
  九、系统安全与管理
  (一)系统管理。
  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管理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2.计算机要专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各地应建立健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使用制度。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4.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后,应对安装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同时安装能及时网络升级的正版杀毒软件。
  5.预防接种服务和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安装有接种点客户端软件的计算机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数据安全。
  1.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长期保管;儿童预防接种卡由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7周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儿童预防接种电子档案由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长期保管。
  2.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在完成每次接种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后的当天,对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
  3.儿童预防接种个案的基本信息未经儿童监护人同意,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十、考核评价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乡级防保组织、接种单位应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四)省级每年督导1次,市级每年应督导2次以上,县级对所辖各乡级防保组织的督导每年至少4次。各级督导应及时形成督导报告,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督导报告以文字形式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
  (五)考核指标
  1、全年个案录入率大于95%(全年个案录入率=当年录入儿童个案数/预期目标儿童数×100%)预期目标儿童数为统计局出生儿童数
  2、上传地区完整率大于80%(上传地区完整率=在一定时间内国家信息管理平台收到上传预防接种数据的乡(镇、街道)数/辖区乡(镇、街道)数×100%)
  3、上传信息完整率大于85%(上传信息完整率=在一定时间内上传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完整的儿童数/上传的儿童数×100%)
  4、儿童个案准确率大于95%(儿童个案准确率=上传预防接种个案信息与预防接种接种证(卡)信息相符的儿童数/调查儿童数×100%)
  5、5天上传单位及时率大于90%(5天上传单位及时率=特定时间区域内上传时间与最后接种时间小于5天的接种单位数/接种单位数×100%)
  6、60天内未上传单位率小于5%(60天内未上传单位率=特定时间区域内超过60天未上传个案的接种单位数/接种单位数×100%)
  十一、实施进度
  (一)基线调查:2007年4-6月完成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现况调查
  (二)制定方案和培训:2007年5-7月,制定实施方案,完成对市、县级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师资培训。
  (三)启动实施:2007年8月开始,启动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
  (四)分步实施
  为了达到3-5年内(即在2010年底前)全省80%以上的乡级防保机构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我省采取分步骤分区域逐步开展,各地区系统建设的进度要求如下:
  1、继续试点市、县的实施工作。试点市白银市、金昌市及试点县根据《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技术方案》进一步明确各级的职责,加强对各接种点的督导和培训,提高报告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试点市白银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武威市、兰州市的所有县、区于2007年底前全部开展。
  具体要求:必须于2007年9月1日前正式上报个案数据库,在12月1日前以县为单位2006年个案录入率大于90%,2007年个案录入率大于75%。
  3、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定西市于2008年底前全部开展。
  具体要求:必须于2008年6月1日前正式上报个案数据库,在2008年12月1日前以县为单位2007年个案录入率大于90%,2008年个案录入率大于75%。
  4、临夏州、甘南州、陇南市于2009年底前全部开展。
  具体要求:必须于2009年6月1日前正式上报个案数据库,在2009年12月1日前以县为单位2007年个案录入率大于90%,2009年个案录入率大于75%。
  5、到2010年,全省至少80%以上的乡、镇防保组织(包括厂矿医院和县(区)级城区地段医院)实施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6、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省级进度安排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如有条件成熟的县、区可经市级疾控部门报请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批准后,可以提前进行。

  附表
  用户档案申请表

  1、基本情况
  用户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________乡(街道)
  用户单位编码:□□□□□□□□□□
  注册码:_______________
  上年度辖区人口数:□□□□□□人
  接种日:1.按日 2.按周 3.按旬 4.按月 5.按双月 6.其他   □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2、工作人员
  拟参与系统管理工作人员数:                □人
  列出主要工作人员信息:

┌────┬─────┬─────┬───┬────────┬────────┬────┐

│ 序号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年龄 │ 从事计免年限 │ 汉字录入水平 │ QQ软件 │

├────┼─────┼─────┼───┼────────┼────────┼────┤

│    │     │     │   │        │        │    │

└────┴─────┴─────┴───┴────────┴────────┴────┘


  注:汉字录入水平:1.熟练  2.一般  3.不会
  QQ软件: 1.会  2.不会
  3、计算机软硬件信息
  拟用客户端软件:  1.国家客户端 2.自行开发       □
  拟用于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数:        □台
  其中性能最好的一台计算机软硬件配置情况
  购置时间:    □□□□年□□月□□日
  计算机CPU主频>1500MHz:  1.是  2.否         □
  内存≥256M: 1.是  2.否                □
  光 驱:  1.有   2.无                 □
  操作系统:1.Windows98 2.Windows2000 3.WindowsXP 4.其他 □
  上网方式:1.光纤 2.ADSL 3.电话拨号上网 4.不能上网   □
  打印机类型:1.针式 2.存折式 3.激光 4.喷墨 5.无打印机 □
  U盘:1.有□   2.无                   □
  能自动升级的杀毒软件 :1.有□2.无          □

  申请日期:  □□□□年□□月□□日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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