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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30

发文字号

渝中医[2014]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12-30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渝中医[2014]2号

2013年12月30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市药物种植研究所:

  根据各单位的申报,我局于日前对市中医院“皮肤病免疫实验室”等7个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进行了评审验收。经专家现场检查,有4个实验室达到实验室建设标准,现予公布。希望各实验室及所在单位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及《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别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加强管理,突出实验室核心技术特色,规范中医药实验行为,建成科学、规范、开放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平台,积极创建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

  实验室名称              所在单位
  1、皮肤病免疫实验室     重庆市中医院
  2、中药质量检测实验室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中药材良种选育实验室 重庆市药物种植研究所
  4、中药制剂实验室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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