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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单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2-11

发文字号

闽卫医政函[2015]64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2-01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单位的通知

闽卫医政函[2015]64号

2015年2月11日

南平、宁德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根据我省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福建省2013-2015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中的部分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单位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增加对口支援平潭县医院;

  二、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增加对口支援柘荣县医院;

  三、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增加对口支援武夷山市中医院。

  上述医院应按照帮扶工作要求,共同协商,签订帮扶工作协议,明确帮扶目标、方式和具体安排,确保帮扶工作有序进行,并及时完成对口支援工作量的网络直报。新调整的对口帮扶时间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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