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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康权等5名同志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7-10-1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10-10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定康权等5名同志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的公示

2017年10月10日

  为了加强人体器官移植医师队伍建设,规范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和管理工作,持续改进和提高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与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49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对各医疗机构提交的人体器官移植医师执业资格申请进行严格审核,同意认定以下5名同志的肝脏移植医师执业资格,并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举报投诉联系电话:67706612。

  康 权  重医附属儿童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
  郭春宝 重医附属儿童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
  李英存 重医附属儿童医院肝胆外科副主任医师
  王槐志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教授
  何 宇  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肝胆外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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