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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方医院增加红十字相关冠名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11-04-22

发文字号

浦卫医政[2011]7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4-22

颁发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局

正文内容

关于同意东方医院增加红十字相关冠名的批复

浦卫医政[2011]7号

2011年4月22日

上海市东方医院:

  根据《关于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的规定》(卫医发[2007]6号),同意你院冠以红十字名称。

  请尽快根据相关规定向红十字会提出申请,获准后按照机构冠名变更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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