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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局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15

发文字号

皖食药监食监转[2010]2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安徽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0-01-15

颁发部门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局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

皖食药监食监转[2010]2号

2010年1月15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七部局《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1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餐饮服务监管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部署,积极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要将通知精神落实到所辖县(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各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要广泛发动行业协会、餐饮企业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清理。

  二、加强执法,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使用食品包装用品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非法利用废旧材料生产的食品包装、容器等违法行为。发动群众举报餐饮服务环节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包装材料,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依法查处。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清理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请各市局将贯彻落实本通知情况,于2010年3月15日前报省局食品处。

  附件:关于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牧、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及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单体、树脂、涂层等(以下简称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和使用,促进食品包装材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确保食品安全,根据卫生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2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部署,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开展食品包装材料清理工作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发动各行业、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市场上存在的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包装材料进行清理,坚决打击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非法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容器等违法行为。要积极指导行业、企业以现有食品包装材料标准及相关规定为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包装材料相关标准目录见附件1),主动对生产经营及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查纠,对认为不存在安全性问题、尚未列入我国食品包装材料标准的物质进行登记,填报"建议批准的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新物质名单"。收集整理名单内所列物质在其他国家使用情况以及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标准、安全和风险评估材料,分别填写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申请表(附件2)、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新品种申请表(附件3)。对认为存在一定毒性、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填报"建议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
  各行业协会应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尤其是非法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容器等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完成"两个名单"的梳理和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报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二、科学评估,加快完善食品包装材料标准体系
  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家组,对行业、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拟定"可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和"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并分批向社会公布。同时,及时修订完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其所用添加剂安全标准。

  三、加强执法,打击违法生产经营食品包装材料行为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的力度,公布食品包装材料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尤其是利用废旧材料生产食品包装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依法查处。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形成监管合力。要按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根据投诉举报和以往食品安全监督监测等渠道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包装材料等线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于"禁止用于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名单"发布后仍继续使用名单中的物质制售食品包装材料及容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四、深入分析,建立食品包装材料监管长效机制
  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及时汇总、分类梳理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要采取有力措施,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尽快规范食品包装材料在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要进一步健全食品包装材料安全评价制度和快速追查溯源机制,狠抓源头控制,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包装材料行业、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健全企业诚信和自律机制,促进食品行业健康规范发展,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

  卫生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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