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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11-15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11-15

颁发部门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正文内容

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2018年11月15日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下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的通知》(国中医药科技函[2018]131号),确定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为全国17家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之一。现就加强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指导,支持基地建设。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全力支持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适时对基地建设进行研究和督导。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基地建设要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项目支持,并协助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基地建设项目高质量、按时完成。

  二、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任务为中心,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全面规划。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机构建设,上级主管部门及基地承担单位应组建相关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机构,明确管理职能,确定专(兼)职人员,切实加强临床研究基地建设。

  三、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投入力度。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的各类制度保障体系。同时,要将基地建设与医院相关研究平台建设、学科建设、临床优势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相结合,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凝聚各方合力,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四、汲取成功经验,创新科研机制。要借鉴成功经验,认真研究、制定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方案和重点病种研究计划,围绕重点研究病种开展临床研究。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临床科技创新体制,为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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