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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其他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

正文内容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北京医疗卫生和医学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医疗服务各项指标在全国名列前茅,服务能力强。但仍存在研究创新发展后劲不足、保障政策不强、运行机制不活、投入与转化不够、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结合不紧密、信息汇聚集成度不高且挖掘利用不深等短板和弱项,医疗与研究功能“一条腿长,一条腿不够长”的问题。因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要求,健全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研究创新激励引导政策,全面加强医学研究创新能力建设,加快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解决重大健康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二、制定《实施方案》的整体考虑是什么?

       《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问题导向和突出实用的起草原则,针对制约卫生健康研究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医疗卫生机构最关心的难点问题、科研人员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着力激发卫生健康领域的创新创造活力,提出了充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着力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加强研究创新投入、加强创新组织管理六个方面28条措施。

       三、针对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是深化分类管理改革。加强顶层设计,根据医疗机构所承担的医、教、研功能定位和实际发展情况,探索按照临床型、研究型、教学型和综合型的分类,对本市三级医院进行分类管理。引导和支持部分市属医院向研究型医院发展,调整考核方式,建立与之相匹配的科室及人员管理制度和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赋予科研人员自主权。医疗卫生机构下放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科研团队组建(含聘用)、科研绩效分配以及科技资源支配等管理权限赋予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到企业兼职从事成果转化活动,落实横向经费使用自主权等。三是改进人才引进培养方式。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科研岗位招聘专职科研人才,逐步增加研究人员比例,形成支持重点科室和专业可持续创新发展的研究力量。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博士后工作站,扩大博士后人员招收规模,保障进站博士后的薪酬不低于所在单位医务人员的平均收入水平。四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医疗卫生机构或重点专科(专业)开展职称自主评定。在全市医务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定工作中,将药械疫苗试剂临床试验和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研型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经纪资格评聘工作,培养发展一批擅长医药健康创新技术转让管理和交流交易服务的专门人才。五是加大绩效考核激励力度。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作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在市属医院绩效评价中,将科技创新相关指标权重由12%增加至15%,2022年增加到20%左右,与医疗功能评价指标同等权重。六是支持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项。

       四、针对着力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是建设研究型病房,利用2-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20-30个示范研究型病房。二是建设研究型医院。支持在“三城一区”建设研究型医院,规划建设首都医科大学研究型医院。鼓励引导现有医院强化研究创新功能,转型建设研究型医院,2021年启动建设2所研究型医院示范建设工作。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实验室在生命健康领域的建设。四是建设医研企协同创新基地。

       五、针对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开发利用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医疗设备、医院信息系统、医学影像和通信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和办公系统的数字化进程,逐步将病人的诊疗和健康信息、卫生经济信息与医院管理信息等进行有效的整合。二是推进电子病历影像共享。设计北京市健康云,实现电子病历、检验结果、居民健康档案、处方信息和电子医学影像共享,对汇聚的医疗健康信息进行筛选、清洗、安全处理和结构化后,按病种整理成数据集,经脱敏后面向有贡献的成员单位和创新企业开放。三是鼓励引导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建立北京市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平台,形成“1个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总平台+N个互联网医疗子平台+1个互联网医院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为患者在网上看病买药用药提供便利。2021年启动1所智慧医院示范建设,发展智慧医疗、智慧管理和智慧服务。

       六、针对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支撑能力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伦理审查进程,推行医院间和区域内的伦理审查结果互认。二是加强受试者招募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在药械疫苗临床试验受试者招募中,所有招募对象的选择、招募方式、招募材料、发布方式等都应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批准。合理确定试验项目的费用和受试者的补偿水平。三是优化机构内部的审批流程,明确临床试验各环节时限,精简审批要件,缩短项目启动时间,在完成全部质控内容并形成意见后,在规定时限内向申办方出具意见。四是加强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建立药械疫苗试剂临床试验项目负责人承诺制度,将质量控制与临床试验平行进行,由申办方发起的非注册临床试验项目,医疗机构要参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原则加强管理。五是支持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远程手术服务等创新技术的价格管理可按照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搭建医院院内制剂生产公共平台,加快“明星小药”等创新产品转化应用。六是健全医药信息企业联系制度,听取企业的需求和建议,及时为企业送政策送服务上门,促成医疗卫生机构、科研机构与医药企业之间的“一对一”合作。

       七、针对加强研究创新投入有哪些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应用实用性战略研究,加大对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投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创新转化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新发突发传染病的病原识别、传染病流行病学预警预测模型和诊治防控规范指南研究、重大疾病干预措施、创新医疗器械开发、罕见病、抗肿瘤药物和干细胞等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为解决卫生健康“卡脖子”问题提供技术路线和解决方案。二是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支持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和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医药企业、投资机构、社会捐赠和公益基金组织等共同出资方式,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市属三级医院按照不低于年医疗收入的2%建立院内科技创新专项经费,用于科技创新相关活动。

       八、针对加强创新组织管理有哪些创新措施?

       一是成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北京市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研究创新功能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有关部门、科技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主管司局、国家自然基金委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研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研究创新功能的重大问题。二是发挥高校院所共建力量。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成立院(系)和跨专业创新团队,联合开展高起点、宽领域、多层次的合作,建立更加开放灵活的人员双聘互聘机制。三是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是医学科技创新的主体,由主要负责同志分管研究工作,建立现代科研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尽职免责制度,在岗位设置、人员聘用、奖励分配、绩效评价和分级授权等方面对研究创新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四是创办北京国际医学大会,面向全球建设集学术交流、成果展示、知识产权交易和转化推介于一体的开放合作、交流交易平台,作为服贸会的重要板块,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交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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