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确认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资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09-09-08

发文字号

津人社局函[2009]11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09-08

颁发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

正文内容


关于确认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资质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09]111号

2009年9月8日

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定点资质更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原天津市大港区港西卫生院名称已变更为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虑到更名后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类型、功能、地址等未发生变化,确认天津市大港区港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

  此复。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