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1-0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11-03

颁发部门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安全和环境卫生问题全面检查的通知

2014年11月3日

各区(县)土地储备分中心:

  为长期坚持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同时也是为了迎接APEC会议在北京举行,现就土地储备开发项目开展安全和环境卫生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排除安全隐患、做好环境卫生工作,解决群众根本利益诉求、维护社会稳定,严禁出现扬尘等污染环境的行为,防范任何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公共设施的行为,加强内部矛盾调解化解、预防群访事件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范围内的生产、生活安全检查,特别要对有人员居住、有易燃易爆物的地方进行重点检查,关注水、火、电、气、热、风等在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采取防护措施并设立警示牌、安排人员巡查;
  二是土地储备开发项目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检查,特别是征而未供(或未建)、拆而未供(或未建)地块的扬尘,施工和渣土清运过程中可能造成污染环境的问题重点检查;
  三是土地储备开发项目中征地拆迁等工作以及工程管理中拖欠工资等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问题全面排查。

  三、责任分工
  企业为主体储备开发项目由该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区县储备机构作为监督监管责任人;
  储备机构为主体项目由实施单位为第一责任人,区县储备机构作为监督监管责任人。
  市储备机构负责敦促各区县储备机构落实监督监管责任,负责汇总全市总体情况。

  四、检查方式
  以各区县储备机构自查为主,并向市中心提交自查报告;市中心将集中检查。

  五、检查要求
  (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请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与属地政府、村委会及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即刻整改、及时报告,确保务实、高效。
  (二)即刻检查、及时整改。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即查即纠,并结合实践经验,制定预案、防患未然。
  (三)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工作。通过检查,促进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锻炼土地储备开发工作队伍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特此通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