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7年5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十三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加快中医药强省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16]27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中医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十二五”期末,全省共有中医医院103所,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8824人,每46.1万人拥有一所中医院,每10万人拥有44.3张床位;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专业)13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33个,全国农村中医特色优势重点专科2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量占本类机构医疗服务总量比例达到26.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截至2015年底,全省具有中药生产范围的企业135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5亿元,占全省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总收入的41%,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中药类企业(集团)7家,年销售额超10亿元的优势品种6个。中药材种植规模不断扩大,种植面积达到72万亩。热敏灸技术在27个省、市、自治区的500余家医院应用推广,治疗患者超350万例。
(三)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现有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67人,继承人142名;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1个,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5个,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7个。建成各级各类科研平台、基地、园区56个,其中国家级11个,省部级16个。获批建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0个,承担“973”计划、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等国家重大科技计划27项。
(四)中医药国际影响力日益提升。承办了太湖世界文化论坛中医药文化发展高级别会议等国际性会议。创建全国首个岐黄国医外国政要江中体验中心,接待了柬埔寨国王西哈莫尼等外国政要。留学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累计培养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余人。建立了韩国世明大学孔子学院和葡萄牙传统医学院热敏灸分院。
同时,我省中医药发展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中药材规范化种植面积不大,中药大品牌产品不多,中药产业集中度不高;中医药高层次人才缺乏,中医药研发和传承创新能力有待提升;适应中医药发展的支撑体系有待健全,中医药文化传播及对外交流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中医药为总要求,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推动中医药健康快速发展,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打造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江西样板”,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继承创新,突出特色。正确把握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坚持中医药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在创新中不断形成新特色、新优势。
--因地制宜,协调发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我省各地中医药优势特色资源,在技术、资源、物流等方面互相支持,切实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产业、文化等全面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拓展服务范围,创新发展新业态,提升健康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积极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断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和活力。
--市场驱动,政策引导。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政府在政策引导、组织协调及行业监管等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在中医医疗、中药产业、中医药继承创新、中医药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传播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初步实现中医药强省目标。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各市、县和有条件的区办好1所公立中医类医院,推进12所市级和50所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重点建设10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
--中药产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20个赣产道地药材和优势中药材种植基地,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00万亩。全省中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1000亿元。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中药企业达到2家,50-100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1-2家中药企业进入全国中药行业前五强。
--中医药健康服务蓬勃发展。建设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示范基地2-3个、示范项目30个,打造以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旅游为特色的健康小镇10个,培育集团化发展、连锁式经营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企业2-3家。
--中医药继承创新体系不断完善。新建30个国医名师、名老中医药专家及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10个国家级、50个省部级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引进、培养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各100名,其中,力争引进或培养国医大师1-2名、院士1名。建设国家科技创新团队1个、国家一流学科2个以上,以及一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
--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更加广泛。实施以热敏灸海外推广计划为主的对外合作交流工程,在海外建设热敏灸馆6-10个,岐黄国医外国政要江中体验中心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
1.构建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全面推进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传染病医院等非中医类公立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专科医院或开办中医药科室。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药科室,加强中医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积极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加强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中医药人员配备,力争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发展中医产科等新兴学科与专病专科,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中医医疗服务。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水平。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高标准建设江西热敏灸医院。加强专科专病防治体系建设。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提高中医药应急救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建立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能力,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开展中医特色优势诊疗服务地方标准研制。
3.促进中西医结合。建设江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打造国家级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基地。支持医疗资源比较密集的地区,将部分中医特色明显的综合医院转型为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和应急能力建设。实施西医师学习中医专项行动计划,培养50-100名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1.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中医养生保健联盟、集团或连锁机构,打造一批中医养生保健品牌。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科室),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和家庭,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理疗、推拿等中医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积极拓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领域,促进中医养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的融合,研发一批具有市场潜力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产品。实施中医养生保健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快制定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和标准。支持江西中医药大学建设全省“治未病”技术研发与培训基地,大力推动“未病”诊断研究,开发一批中医健康体质辨识、评估技术与产品,大幅提升“治未病”水平。
2.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快速就诊绿色通道,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中医医院举办养老院或医养一体的中医康复机构,积极推进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举办养老院试点工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积极探索适宜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模式,推动互联网+健康养老、智慧养老等模式的发展。规范中医药健康养老适宜技术的遴选与服务流程,建立健全老年病的诊疗路径管理制度。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依托我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资源禀赋,打造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资源有机结合,重点打造医、养、调、游相结合的医疗保健游、养生康复游、休闲调理游、文化体验游、康体运动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鼓励各景区积极推广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项目,重点开发温泉养生、中医药养生、生理美容养生、游乐养生、膳食养生、森林浴养生、盐浴养生、音乐养生等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开发一批药囊、药包、药茶、药酒等中医药特色旅游商品。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管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和服务能力。
4.发展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制订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标准,构建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差异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新模式,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健康评估等服务,开发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建立3-5个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联合体,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
(三)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提高中药材生产能力。实施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工程,完善中药材资源分级保护、野生中药材物种分级保护制度,建立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区、野生中药材资源培育基地和濒危稀缺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繁育研究,制定中药材种养、采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原产地标记制度。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和合作联社,提高赣产道地药材和优势大宗药材规模化供给能力。支持我省龙头企业在适宜地区建立大品种中成药原料药材基地,开展中药材种子、种苗地方标准研制。
2.扩大中药工业发展规模。鼓励中药龙头生产企业扩大规模,进入全国领先行列。支持一批快速成长企业丰富产品线,加快形成领域内核心品种。推动一批独家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列入中药保护目录的品种提高市场占有率。对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中药大品种,实施二次开发或技术升级研究,扩大市场份额。充分发挥“樟帮”“建昌帮”传统技术优势,利用我省道地特色中药材资源,开展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中药配方颗粒、中药标准提取物研究及其产业化应用研究,打造江西精品中药饮片,扩大中药饮片产业规模。
3.壮大中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南昌、宜春、抚州等中药特色产业园区和鹰潭、赣州、吉安等中药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企业与科研机构协同创新,推进中药材、中成药、保健品等生产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完善和延伸产业链。挖掘“樟帮”“建昌帮”传统炮制文化和技术,支持中药饮片规范化炮制及提取物产业化,建设全国重要的中药饮片基地,推进樟树国家中药原料生产供应保障基地建设。
4.大力推进中药绿色制药。以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突破为重点,推进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加强集成和工艺创新,提升中药制造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支持开展炮制、提取、浓缩干燥、成型等节能环保中药制药设备研发与产业化。推广中药绿色制造技术和工艺,实现中药药渣的综合利用。
5.大力提升中药流通能力。建设中药可溯源系统,利用物联网、大数据技术对我省中药大品种进行全流程监管以及临床应用的跟踪研究。建设一批中药配送中心、电子商务平台、道地药材集聚区、城市药店及中医院末端网点,形成中药配送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以中心城市或传统中药材市场为中心的区域性中药物流基地5-8个,主营业务收入超亿元的骨干中药物流企业10家以上。
6.挖掘中药产业发展潜能。建设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以中药产业发展为目标,按照“双核驱动、协同发展”的模式,构建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体系,推动高端人才集聚,打造国际有影响、国内领先的中国药谷。推动临床疗效确切的院内中药制剂在省内依法调剂使用,并开展相关基础研究与新药开发研究。充分发挥我省中药资源特色优势,开展中药食疗产品、中药香精油、中药化妆品、中药兽药等系列产品的开发及应用推广。
(四)切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加快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建立以中医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为主体,农业、林业、生物等多学科共同参与的协同创新体系。创新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快推进中药产业和中医诊疗防治技术发展,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转化、临床研究的高地。
2.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中医药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相关学科高水平机构参与中医药科技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建设中医药古籍与现代科技文献数据库、中医药科研信息数据库和生物样本信息库。建设中医药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培育中介服务主体,推动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率达15%以上。
3.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与技术传承。深化中医药基础理论、中医药类优势技术、疗效评价标准的系统研究,建立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中医药基础理论体系。加强江医学等民间医药的整理发掘和传承创新,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做大做强中药老字号品牌。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及老药工经验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支持中医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化开发。对我省2000多种中药材特别是抗病毒类中药材逐一开展物质基础及质量标准研究,建立起国家认可、国际认同的赣药标准体系。推进科技资源和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加强名老中医传承服务平台、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研究平台、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及服务体系、中药种质资源库等特色资源平台建设。
4.提升江西中医药大学办学水平。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江西中医药大学协议》,提升江西中医药大学科研实力。加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大力推广热敏灸技术,推进岐黄国医外国政要江中体验中心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支持将中医学、中药学列入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力争建成国家一流学科。
5.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积极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养,提高中医药人才在“井冈学者”中的比例,建设“热敏灸”技术标准化培训基地。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中医类医学生培养计划和面向基层的中医药人才招聘计划,鼓励基层中医药人员提升学历以及符合条件的中医执业医师带徒培训。加强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培养。
6.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推广中医药互联网医疗新模式,发展基于互联网的中医药医疗服务技术,探索具有中医特色的智慧医疗服务新模式。建立医疗网络信息平台,实现区域不同级别医疗资源整合,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建立中医诊疗健康信息云平台,为推动分级诊疗提供技术支撑。支持具有中医特点的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鼓励健康服务机构搭建基于手机为应用终端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整合中医基层医疗资源,搭建医养结合的社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建立江西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开创中医药以数据为核心的研究新模式。建立依托互联网培养中医药人才新模式,鼓励江西中医药大学利用数字教育资源及教育服务平台开展网络化教育。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承与交流。
1.发掘整理我省中医药文化资源。设立江西中医药文化资源发掘保护专项,进一步普查我省中医药文献、文物、古迹资源,充分挖掘海昏侯墓出土文物的中医药文献资源,系统研究我省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和古今名医人文精神及其文化素养。梳理和总结我省中医药文化源流脉络,挖掘、整理、研究其中医药文化内涵、原创思维和特色优势,为我省中医药文化理论构架提供资源和依据。
2.培育发展中医药文化创意产业。汇集我省古代中医药文化精华,融合我省当代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学术最新成果,发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结构升级。创作一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中医药文化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促进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旅游餐饮、体育演艺、移动互联网等有效融合,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
3.普及传承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长效机制,继续实施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建设江西省中医药博物馆,遴选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及一批省级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使之成为展示和传播我省中医药文化、培养中医药科普人才、普及中医药知识的重要阵地。深入推进“中医中药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举办中医药科普知识讲座、中药药膳制作、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活动,提高公众的中医药文化素养。
4.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实施中医药海外发展工程,以热敏灸海外推广计划为中心,积极推动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提升江西中医药的国际影响力和美誉度。提升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办好中医孔子学院,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生来赣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和临床实习,海外留学生规模达到1500人,留学生生源国扩展到40个国家。鼓励国内外中医药教育、医疗服务和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交流。整合相关中医药科研优势资源,承接中医医疗服务外包。把中医药国际贸易纳入江西对外贸易的重点领域,扩大中医药对外投资和贸易,支持中医药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沿线中医药中心建设,加大中医药服务援外医疗力度。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推进中医药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共同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工作合力。深化我省与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中医药发展合作交流,实现协同发展。
(二)健全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江西省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合作长效机制,按照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创新管理模式,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健全省、市、县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在疾控、妇幼、卫监、健教机构强化相关职责,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简化管理层次,探索对樟树等中医药产业基地实行中医药行业省直管试点,所在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直接对口省级部门管理。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并实施差别化的医保支付、价格调整、绩效考评等政策,建立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新机制。不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施人事编制备案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中医服务体系建设、新药研发和产业化、文化交流传播。引入社会资本,组建中医药创业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推动中医服务、中药生产及流通创新创业。整合政府研发资金、技改资金、基建资金、扶贫资金、农林补助资金等财政性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中医药新服务、新产品、新技术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市场开拓、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等。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中药材抵押贷款、药农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
(四)完善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政策。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注重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建立中医药补偿新机制,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保障中医院、中医保健机构、中医养老机构和中药企业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优先安排科技型中药企业入驻产业园区。落实对中医药高新技术产业的税收与成本抵扣优惠政策。加大政府对中医药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力度。建立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升服务中医药发展的能力。
(五)放宽行业准入。改革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根据执业技能探索实行分类管理,对开办中医诊所的,依法实施备案制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保障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健全中医药产业准入制度,凡是国家政策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
(六)提升治理水平。成立中医药发展专家智库,加强中医药政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会商应对机制,加强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管和执法。推进中医药政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不良企业记录制度和失信惩戒制度,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学术组织、行业协会的重要作用,在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引入认证制度,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合法化、规范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