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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科委市卫生局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0-01-26

发文字号

京政发[2010]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已失效

实施日期

2010-01-26

颁发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内容
[律商网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京政发[2014]3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科委市卫生局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京政发[2010]1号

2010年1月26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市科委、市卫生局制订的《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与管理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为贯彻落实“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体现科技“利民、益民、惠民”原则,遏制严重影响市民健康的十大危险疾病(肝炎、艾滋病、结核、禽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心血管和糖尿病、脑血管疾病、宫颈癌和乳腺癌、抑郁症、慢性肾病、脊椎和骨关节病)快速上升的趋势,建立临床诊疗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研究成果,提高临床诊疗水平,改善市民健康,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中西医并重,以“部门协作指导、项目系统管理、医学专家领衔、专科医院负责、政府资金保障”为指导,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09-2018年)》(以下简称“健康促进十年规划”),加强对健康教育、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疾病防治各个环节的科技攻关与管理,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科技北京”行动计划为指导,结合健康促进十年规划,重点研究和推广应用中西医临床诊疗规范和标准,通过市科技、
  卫生、财政、发展改革、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力争用3至10年的时间,显著增强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防控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带动首都医药科技和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发展,降低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对居民的健康危害,改善市民健康水平。
  (二)2012年阶段目标。
  市民对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初步建立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100项临床急需诊疗技术规范和标准,搭建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支撑体系。通过市卫生局、市中医局以及各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在全市推广研究成果,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提升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的临床诊疗规范化程度和水平。

  三、重点任务
  根据疾病发展不同阶段和疾病特点,采取不同防治措施,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为前提,以诊疗技术体系为支撑,最终实现研究成果示范推广或转化成政策,阻止疾病的发生、发展或恶化,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结合健康促进十年规划,全面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的优势,力争使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均有条件提供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服务,所有药店内安置组合式健康监测仪,能够进行便捷的血压、心率、体重等指
  标的检测,满足居民健康监测需求。
  (二)搭建首都十大危险疾病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十大危险疾病临床诊疗规范。
  根据首都十大危险疾病不同特点,在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开展中西医规范标准及适宜技术研究,搭建首都十大危险疾病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体系,确保首都十大危险疾病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每类疾病的具体攻关任务另行制订。
  (三)成果推广与管理。
  以首都十大危险疾病临床诊疗技术支撑体系的研究成果为推广应用对象,推动相关政策和管理措施出台,切实提高首都中西医临床诊疗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培养临床科研型人才,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四、组织方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联动。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科委负责计划的落实和具体组织实施;市卫生、人力社保、财政、发展改革、中医药管理、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负其责,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市科委负责组织编制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攻关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首都十大危险疾病诊疗技术规范研究;建立首都十大危险疾病临床诊疗研究技术体系;协助组织成果的推广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围绕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健康问题,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十年规划,在居民“少得病”方面制定相应政策、措施;提出适用于社区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促进机构、药
  店等场所的健康促进、健康检测产品研发需求;牵头组织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推广,探索通过规范医疗行为逐步降低相关医药费用的机制和措施。
  市中医局负责围绕与首都十大危险疾病有关的健康问题,在居民“少得病、晚得病、少重病”方面,出台相应的中医政策和措施;提出针对社区居民生命全周期的系列中医药健康指导方案、实用技术、方法和健康产品的研发需求,推进中医药健康产品产业化;牵头组织推广中医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探索中医药早期预警、早期救治技术和规范,以及不同疾病阶段主要危险因素的有效预防和康复措施。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积极利用阶段性成果,研究制定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相关医保政策,通过相关政策引导居民合理就医,加大医保制度对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医疗保障的支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围绕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积极支持医疗卫生基础建设;支持重大疾病临床数据和样本资源库等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相关的管理信息平台和诊疗平台建设;推动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相关诊疗产品的产业化。
  市财政局负责围绕首都十大危险疾病和卫生事业发展需求,落实相关经费投入。
  市药监局负责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为契机,协调推动对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新药研发。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市属媒体,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
  媒体设立健康教育专题或专栏,以首都十大危险疾病防治知识、保健常识为重点,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大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健康保健和疾病自我识别的能力。
  (二)加强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出。
  项目组织采取委托与招标相结合的方式。每类疾病由1名领衔专家和1家专科医院负责协调与组织实施,集合10家左右三级、二级和社区医院共同承担。相关部门建立项目研究与政策推动对接机制,确保研究阶段性成果与政策推动的有效衔接。同时,邀请相关委办局参与项目咨询、项目研究和研究相关政策,并及时将阶段性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和应用。
  (三)建立稳定、多渠道的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资金效益。
  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各种渠道经费的有机衔接,避免重复交叉。对于阶段成果明显、有利于转化成政策的研究项目,政府给予必要支持。首都十大危险疾病科技投入每年不少于1亿元,平台建设等基本建设投资每年不少于1亿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科研水平及国际化程度。
  学习国外先进研究理念和技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活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努力提升本市医疗卫生队伍科研能力和水平。
  (二)充分利用基础研究成果,发挥中央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
  充分利用首都基础研究成果,进一步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到临床应用。充分发挥中央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其临床经验辐射、应用到其他医疗机构。
  (三)注重中医在疾病防治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带动本市中医药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50号),充分发挥中医在疾病预防治疗中的独特作用和北京中医药资源优势,在每类危险疾病诊疗技术体系建设中,保证有中医专家参与,针对首都十大危险疾病进行中医药防治研究,推动首都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四)注重重大疾病防治所需新医药的研发,进一步推动本市医药产业的发展。
  依托北京在化学药物、中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方面的优势,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8号)有关要求,实现重大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与首都重大疾病的防治重点相结合,推动重大新药品种和临床急需医疗器械的研发,促进本市医药产业的发展。
  (五)注重疾病管理模式打造,进一步提升本市医疗水平。
  在首都重大疾病研究中,要特别关注疾病管理模式的建立、完善、优化,进一步提升首都医疗水平。
  (六)注重城乡统筹,进一步缩小本市疾病防控工作的城乡差距。
  加强针对农村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适宜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通过科研工作进一步缩小本市城乡疾病防控工作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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