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委科研课题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7]9号
2017年3月10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研项目和科技成果,规范科研项目申报,加快医学科技进步,促进事业发展,现就我委2017年度卫生计生科研课题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研究方向及支持领域。
(一)面向临床需求,与应用相结合,开展重要疾病的预防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研究。
(二)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规范和康复方案研究。
(三)高新技术和方法在重大疾病诊治中的应用研究。
(四)优生优育技术研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五)干细胞临床研究。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并已向国家申请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
(六)针对公共卫生领域中突出问题,开展的共性技术、实用技术、关键技术的转化应用研究。
(七)重大疫情和职业危害快速救治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八)社区卫生保健和健康促进方面关键技术研究。
(九)医学伦理研究。
(十)卫生信息化研究。
(十一)科研体系、制度与科技支撑条件研究。
(十二)临床护理和护理管理。
(十三)卫生标准研制。
(十四)基层卫生关键技术研究。
基础理论研究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二、研究期限:2年(2018.1.1-2019.12.31)。
三、课题结题:由我委组织专家统一评审验收。
四、课题负责人相关事项。
(一)应为55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职称以上的单位在职人员,有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究积累、完成课题的良好信誉。申请者需提供2篇在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的申报课题前期研究工作论文并出具具有查新检索资质单位的查新检索报告。
(二)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三)“科教强卫工程”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医学创新团队带头人和医学重点人才不得申报。
(四)为加快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养,医学面上、青年、指导性课题招标将向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医学科研人员和“科教强卫工程青年医学人才”倾斜。
(五)所有课题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参与两项以上(含)课题,课题实施期内退休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我委科研课题中无不良记录。
五、依托单位及组织推荐单位相关事项。
(一)依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仪器设备和足够的资金匹配能力,每项课题必须按照省卫生计生委资助标准1:1以上配套资金,以保证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科研活动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向所在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申报,实行同等待遇。
(三)课题组织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课题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违规现象,将停止下一年度申报并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四)采取限额申报办法,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五)拟资助医学面上、青年、指导性课题120项左右。
(六)关于信息化、护理学、基层卫生、卫生标准研究、人事人才管理课题,请各单位依据自身优势,选择研究方向上报,我委将结合相关领域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导向,择优资助。
六、材料递交。
(一)请于我委官网科教处子栏下登录“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科研管理平台”(
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P73XX4SPNJ3YP65VF3UX87SPMNYA/)在线填报(可下载《科研项目申报操作手册》)。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经我委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含水印的正式申报书。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成一册,一式一份。网络开放时间:2017年3月23日9:00-4月23日17:00。
(二)书面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寄送以邮戳为准)。
(三)纸质材料均不退还。
七、联系人:史平、梁智。联系电话:025-83620729、836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