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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12-11

发文字号

沪食药监流通[2007]8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8-01-01

颁发部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的通知

沪食药监流通[2007]823号

2007年12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上海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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