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药品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何权力和义务?

发布日期

2002-01-08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证明文件,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被检查人员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保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政策解读

同地域最新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