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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01-06

发文字号

新城管委(马府)[2013]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3-01-06

颁发部门

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

正文内容


上海市嘉定新城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批转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城管委(马府)[2013]5号

2013年1月6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经嘉定新城管委会(马陆镇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予以认真落实。

  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上海市食品安全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及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切实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制定2013年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全程监管合力。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加强联动执法力度,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坚持加强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强化激励约束,治理道德失范,培育诚信守法环境,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坚持执法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工作目标: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大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检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网络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率控制在6例/10万人口以下;居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不发生瘦肉精中毒事件,不发生区级以上媒体负面曝光情况,无较大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消费市场,无地沟油非法收运、加工窝点;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源头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保持全镇食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全程监管,力求做到无缝衔接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继续保持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和重点产品的高压监管态势。
  1、加强种植养殖业监管。进一步规范种植行为,加强蔬菜农药使用技术指导和检查力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以“瘦肉精”、“硝基呋喃”等非法添加和违禁药物为重点,加大对畜禽产品和水产品养殖环节的执法监管力度;加快地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加大宣传培训和标准化生产指导力度,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农产品监管能力。(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
  2、加强食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加强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严准入、抓退出,提升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整体结构水平;通过加强监管、示范企业的评比、签订责任书等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丰富监督方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加强宣传培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消费者参与机制,树立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责任单位:质监局马陆分所)
  3、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加强流通领域食品仓储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经济小区经营户的监管,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通过严把准入、登记备案、建立信息平台等方法,破解管理难题。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工作,提高检测针对性,扩大抽检覆盖面,同时强化食品经营者自律自检意识,督促经营者提高自检水平。继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落实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工商局马陆工商所)
  4、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继续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工作,严格准入准出,提升辖区餐饮单位整体结构水平;加大对各餐饮单位的监督力度,监督公示及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100%;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工作,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力度;落实瘦肉精错时监管制度,确保肉品安全;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认知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加强对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培训考核体系,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责任单位:食药监马陆分所)
  (二)狠抓重点工作,切实解决食品安全突发问题
  1、废弃油脂专项整治工作。在生产、流通和消费各环节企业基本签定废弃油脂回收协议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签约率。做好油水分离器安装的推进工作,确保大、中型餐饮单位、大型食堂、500人以上集体供餐单位和中央厨房油水分离器的安装。加大非法收运企业的打击力度。镇环卫公司要对现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底数档案;加大对餐厨垃圾的管理,确保80%以上的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由环卫公司回收处置,从而在源头上杜绝废弃油脂的再流通。城管中队办对餐厨垃圾运输进行严格抽查监管,切断废弃油脂的运输渠道。(责任单位:镇环卫公司、城管中队)
  2、蔬菜准出准入工作。按照区食安委《关于嘉定区做好蔬菜准出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工商局马陆分所要高度重视蔬菜的准入准出工作,指导种植户、检测点、销售户和市场主办方认真执行各项制度。镇企业服务中心将集贸市场开展农残抽检作为星级市场评定的内容之一。农业服务中心要加强对蔬菜合作社等蔬菜检测点的管理,定期抽检。马陆工商所要加强对集贸市场农残检测的指导和检查,引导每个市场开展检测工作,要求星级市场将抽检结果在菜场电子屏幕上公示;要监督市场主办方查验相关凭证、检验合格证明等,引导其在销售摊位前进行公示;要建立蔬菜台帐和备查制度,确保上市的蔬菜可追溯。(责任单位: 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和马陆工商所)
  3、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坚决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非食用物质、假冒伪劣食品等不合格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备案和管理。(责任单位:质监局马陆分所、马陆工商所、食药监马陆分所)
  4、“四小”行业整顿规范和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
  (1)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顿规范。严格执行《上海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发放管理办法》,规范小作坊生产经营,打击无证小作坊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牵头单位:质监局马陆分所;配合单位:各村、居委)
  (2)开展食品小摊贩整顿规范。严格执行《上海市食品摊贩经营暂行管理办法》,加强小摊贩的疏导和规范,将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纳入食品摊贩整治范围;继续推进“早餐工程”建设。(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食药监马陆分所、镇市容管理办)
  (3)开展小餐饮整顿规范。全面推进全镇小餐饮整治和规范,通过加强执法检查、大联勤等手段,督促其完善场所设施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制度,提高小餐饮的办证率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牵头单位:食药监马陆分所;配合单位:各村、居委)
  (4)开展无证照食品单位整治。充分发挥“一站三员”的作用,认真排摸,分类查处,形成长效。特别对地下食品加工窝点要坚持“发现一个、取缔一个”的原则,加大取缔力度。对有固定场所、又有消费群体、食品安全危害较小的无证单位,探索实行备案纳管制度,确保有部门管。(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质监局马陆分所、马陆工商所、食药监马陆分所)
  5、临保食品及过期食品处理的管理工作。一是检查督促大型超市卖场切实履行临保食品管理制度,确保“临保食品专柜(区)”设置到位,不走过场。二是加强临保食品全程动态监管,重点检查过期食品的退市记录、凭证及相关销毁情况,严防过期食品流入市场。三是试行临保食品分类提示制度。根据经营规模、食品性质等不同条件,指导小型超市、便利店等采取在临保食品包装上粘贴专门提示标识,而对于冷冻冷藏等有特殊存储要求的临保食品,则在其附近放置提示牌。(责任单位:马陆工商所)
  6、农村自办酒席、工地食堂等高风险单位监管。食药监马陆分所要强化对大中型餐饮企业、工地食堂等的监督抽检力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监督公示制度;加强农村自办酒席的规范化管理,在全镇15个已备案的自办酒席场所中进一步完善场所硬件、落实场所责任、强化厨师管理培训和自办酒席台帐登记制度,切实保障农村自办酒席的食品安全;全面推行市食安办关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在2012年完成60%的基础上,2013年完成全部签约工作。(责任单位:镇食安办、食药监马陆分所)
  7、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推进规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证必要的食品安全投入,购置必备的检测设备,建立自检的检测室或实验室,配备人员,健全制度,开展自检。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按规定和需要开展抽检,扩大抽检种类和频次,严格抽样要求,确保抽检质量。(责任单位:农业服务中心、质监局马陆分所、马陆工商所、食药监马陆分所)
  8、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以完善信用记录制度为基础,以细化诚信评价准则为保障,以健全许可、监督、处罚信息发布制度为支撑,全面建设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建立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同时,通过发放行政指导书、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形式,督促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牵头单位:镇食安办;配合单位:质监局马陆分所、马陆工商所、食药监马陆分所)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和管理网络
  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重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村(居)委进一步完善村居“一站三员”配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食品安全机构,明确分管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
  (二)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管理职责
  镇食安办和各村(居)委监管站,除明确其食品安全职责外,还应明确食品安全的岗位职责,并按属地区域划分网络,建立“专管员制度”,将监管单位分户到人,责任到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明确本单位主体责任外,还需明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责任人、其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并上墙公布明示。(责任单位:镇食安办,各村、居委)
  (三)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
  在监管责任落实方面:镇、村(居)委逐级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居委)要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逐一签约;建立和完善各级监管责任落实的考核评议制度;建立监管责任落实的网格化信息系统;制定监管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一站三员”及志愿者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和及时发现的良好局面。在管理责任落实方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等。(责任单位:镇食安办,各村、居委)
  (四)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
  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授课教师、考核方式、培训措施、培训费用承担等,开展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加强各村(居)委“一站三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法人代表、分管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增强监管责任意识和管理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和管理业务水平。(责任单位:镇食安办及各职能部门,各村、居委)
  (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制度、披露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等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不断深化宣传内容、拓展宣传载体、丰富宣传形式、聚焦社会热点,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着力提高食品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镇食安委及各职能部门)

  嘉定新城(马陆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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