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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1-23

发文字号

苏卫医政[2016]5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1-23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苏卫医政[2016]55号

2016年11月23日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医改发[2015]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做好胸痛、卒中、创伤等重大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我委组织制订了《江苏省胸痛、创伤及卒中救治中心建设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建设胸痛等三大救治中心重要意义
  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重度创伤(复合伤)等已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主要重大疾病,具有起病急、病(伤)情危重、病死率和致残率高等特点。实践证明,建立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建立健全心脑血管疾病、重度创伤的分级诊疗体系和机制,有助于最大程度提高救治成功率、降低死亡率,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造福广大人民。因此,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建设工作是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三大救治中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将救治中心建设纳入综合医改全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狠抓落实。

  二、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建设指南》各级救治中心的功能定位,结合本地救治需求和医疗资源实际,抓紧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工作方案,统筹规划三大救治中心数量、布局,明确市域所辖有关医院的建设目标、任务要求和时序进度,加强督促与指导,扎实推进三大救治中心建设。有条件的县级医院可以作为市级救治中心进行建设。2016年底前每个设区市至少要确定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建设单位各1个,省级及苏南、苏中、苏北区域三大救治中心建设单位由我委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确定,原则上为部省属三级甲等医院或高等院校的附属医院(具体名单见附件4)。各级救治中心建设周期为一年,2018年将由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和区域救治中心的验收,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市级救治中心的验收,验收合格由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发文确认;2018年底,全省至少建成省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2个、区域救治中心各3-6个;每个设区市建成市级胸痛、创伤、卒中救治中心各1-3个。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建设单位以外的其他三级医院,可根据本院相关专科的技术水平,按照相应类别、级别救治中心《建设指南》选择性进行建设,具体由相应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并验收确认。各建设单位要把救治中心建设作为医院工作重点,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落实工作经费,从设备配置、人员设置、技术水平、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建设,确保各级救治中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三、统筹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统领,在推进胸痛、创伤、卒中等救治中心建设的同时,科学合理规划救治中心覆盖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布局,推动建立以救治中心为龙头的纵向医疗联合体。要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推进区域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居民健康档案,普及居民健康卡,建设远程心电、远程影像、远程会诊等系统,实现院前院内医疗机构间、救治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纽带作用。要建立健全医疗联合体内居民健康管理、高危人群筛查干预、诊断和救治、双向转诊、康复护理各环节无缝衔接的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服务机制,加快形成防治结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的分级防治模式。各级救治中心建设单位要按照《建设指南》中明确的功能定位,以“上下联动、分工协作”为原则,充分发挥各自在防治体系中的引领、指导、协同作用,积极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为一体的分级防治网络,让胸痛、创伤、卒中患者能够得到及时、规范、有效、连续的诊疗服务。

  四、大力营造分级诊疗的良好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公示救治中心及网络单位名单、救治流程,引导群众基层首诊,主动参与健康管理、主动配合与家庭医生签约。同时,注重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做好心脑血管疾病分级诊疗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胸痛、创伤、卒中的早预防、早筛查、早发现、早治疗是帮助患者提高生存质量,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的有效措施,要普及心脑血管等疾病的防治知识,普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引导群众加强自我保健,最大程度减少胸痛、创伤、卒中的发生。

  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督促各医疗机构参照《建设指南》加强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至我委医政医管处。

  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仇晓明,联系电话:025-836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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