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等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体[2009]69号
2009年12月11日
各有关区县教育局、卫生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09]11号)转发给你们,请加强领导,遵照执行。同时,为加强本市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全力防止疫情暴发,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市教委和市卫生局将在近期联合组织检查小组对本市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
为科学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教育部、卫生部先后下发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抓紧抓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部署,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教育部、卫生部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目前,我国已进入流感高发期和学校聚集性疫情多发期,学生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均有出现。农村学校卫生工作基础薄弱、卫生专业人员缺乏,甲型H1N1流感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对此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全力防止疫情暴发。
现就做好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做好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摆在主要位置,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农村学校的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对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二、要加强对农村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指导。各地(市)、县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对
《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的宣传解读,并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熟悉并掌握具体防控措施,同时还要对学校所辖农村中小学校校医、兼职卫生保健老师进行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协调、督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具体指导并配合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到农村学校防控工作全覆盖。
三、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防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信息沟通,及时研究防控工作,共同指导和协助学校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
四、要切实健全学校领导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学校“一把手”要亲自负责,将防控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确保防控工作环环相扣,落到实处。特别要落实晨检、日常缺勤登记制度,班主任要把晨检作为每一天工作开始的第一件事,通过晨检仔细观察、认真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对缺课的学生要进行原因追查,发现流感样症状的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体温测量计,由班主任对身体健康状况不佳及可疑流感样症状者进行体温测试。班主任要组织和督促学生做好环境卫生、教室的开窗通风。寄宿制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单位面积宿舍的学生人数,对住宿拥挤的宿舍,学校要采取多种办法,降低学生住宿密度,加强对学生的预防甲型H1N1流感教育,宿舍管理员或生活老师要督促和指导学生做好宿舍开窗通风及清洁卫生,确保宿舍清洁、卫生、通风。
五、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对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早发现问题,把问题控制或消灭在萌芽状态。县、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近期尽快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农村学校逐一进行督查,重点检查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学校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妥善解决。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