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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排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改造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7-20

发文字号

京经信委发[2011]8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北京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7-20

颁发部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正文内容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安排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改造资金的通知

京经信委发[2011]83号

2011年7月20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监分局:

  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电子监管是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相关企业的大力配合下,我市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有效提高了政府监管水平和企业竞争能力,得到了国家相关部委的肯定。

  鉴于基本药物利润率较低,技术改造投资较大,完成全品种电子监管为相关企业带来了一定资金压力。为了缓解企业压力,经市领导同意,决定使用全市统筹资金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码改造工作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为项目改造投资的50%。

  请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监分局共同做好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工作,于8月20日前完成相关审批推荐流程并组织辖区内企业在市经信委网站上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统筹和审核工作由市医药行业协会统一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电子监管码技术改造扶持资金相关政策及申报说明

  2、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码改造扶持资金申请表

  3、电子监管码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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