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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铜梁县人民医院分级管理评审限期整改复查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0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03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铜梁县人民医院分级管理评审限期整改复查意见的通知

2011年5月3日

铜梁县卫生局:

  2010年8月30日-9月1日,我局组织重庆市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二级医院分级管理评审标准》,对铜梁县人民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并作出了限期整改的意见。2011年4月28日,我局组织重庆市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委员会专家组,到铜梁县人民医院针对二甲创建评审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复查。通过专家组复查,铜梁县人民医院对整改意见基本整改到位,达到了卫生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铜梁县人民医院要进一步理清医院未来发展思路,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加强学科建设,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担负起铜梁县县域医疗中心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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