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实验室检测与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5-06

发文字号

苏卫办疾控[2011]2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江苏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1-05-06

颁发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正文内容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实验室检测与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1]20号

2011年5月6日

各市卫生局:

  2011年4月,媒体报道了邳州市吴某某被误报感染艾滋病一事。对此,我厅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常州、徐州两地卫生部门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专门调查。

  据调查,在常州打工的邳州市人吴某某于2009年11月5日在常州参加无偿献血,负责采血的常州市中心血站按规定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后,在填报《传染病报告卡》时,误将两次初筛检测阳性结果填写为“确认结果阳性”。吴某某户籍所在地的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传染病疫情信息系统中看到吴某某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即展开流行病学调查,在未接到艾滋病病毒抗体确认检测报告的情况下,于2009年11月9日向吴某某下达了“HIV抗体阳性者告知书”。吴某某于2009年11月下旬在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在获悉检测结果后,邳州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于2009年11月26日再次约见了吴某某,告知其阴性检测结果,并排除吴某某为“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与此同时,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规定对常州市中心血站报告的吴某某初筛检测阳性标本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为阴性,遂于2009年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中吴某某的《传染病报告卡》作了删除处理。

  受我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11年5月4日召集常州市中心血站、邳州市疾控中心等有关责任单位共同约见了吴某某,对其积极参加无偿献血表示赞许,对误报“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一事予以道歉,就善后处理相关问题进行了协商沟通。

  这起差错的发生,暴露出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认真吸取教训,杜绝类似差错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艾滋病实验室检测与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等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强化协作,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级各单位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严格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和《HIV/AIDS病例报告网络直报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制度,规范艾滋病实验室检测、网络直报、疫情审核、流行病学调查、随访管理等工作流程,细化措施,强化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确保艾滋病综合防治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有效运行。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疫情报告工作质量。省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全省艾滋病疫情报告管理的业务技术指导。各市疾控中心要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各责任报告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各责任报告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医务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艾滋病防治法律、法规、工作规范及业务知识,重点对责任报告人、县(市、区)级疫情审核、流调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相关知识培训,确保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的及时、准确。

  三、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督导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辖区内各责任报告单位开展检查和督导,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艾滋病疫情报告工作质量考核,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认真查找薄弱环节,积极加以改进完善。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