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连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开管办发[2009]56号
2009年5月19日
管委会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大连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开发区创建食品安全“四无社区”工作方案
为确保城乡居民饮食安全,提高辖区群众生活质量,管委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四无社区(村屯)”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四无社区”)。为确保“四无社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区两级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大连市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大政办明电[2009]8号)文件精神,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重点,依靠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充分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四无社区”活动,探索社区(村屯)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市民群众饮食安全,加快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二、创建内容
食品安全“四无社区”创建内容:
(一)无制假售假窝点;
(二)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业户;
(三)无违法食品宣传广告;
(四)无食品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充分发挥信息员的监督网络作用。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信息员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网络。每个社区(村)至少应设立一名信息员,有需要的社区(村)也可以多设。信息员由热心社会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居民担任。经本人志愿,社区居委会推荐,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备案。信息员人选应相对固定,如有变动,应及时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信息员的主要职责是宣传教育、监督举报、反映民情民意,对于工作成绩突出者,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给予奖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奖励举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管理办法》(大开管发[2007]26号)中的有关奖励规定适用于信息员。
(二)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宣传“四无社区”创建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工作举措。具体要结合区食安委提出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做到“五个一”:即“一栏”,在社区(村)设立固定的宣传专栏,宣传内容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一卡”,向每户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监督联系卡,公开食品违法案件举报途径;“一书”,向每户居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或宣传单;“一讲”,面向辖区居民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一场”,在辖区开展食品安全广场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到每家每户,提高广大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和科学知识,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到“四无社区”创建中来。
(三)完善食品基本服务设施。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积极推进社区(村屯)食品连锁超市、便利店建设,让合法企业的产品充分占有社区(村屯)食品市场,方便社区居民购买安全、放心的食品,不给制假售假者可乘之机。
(四)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牵头,对辖区内出租房和食品经营业户进行地毯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监管部门,并协助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整治,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创建“四无社区”活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各街镇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要建立“四无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下发到各社区(村屯),对辖区内“四无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区食安办。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四无社区”创建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区食安办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组织考核验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各环节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全面推进,务求实效。各街镇要全面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大连开发区食品安全四无社区验收标准》(见附件)认真开展创建自评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在年底前向区食安办上报自评达标的社区(村屯)名单,区食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实地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的社区(村屯)进行奖励,上报名单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