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
黔食药监食流发[2018]68号
2018年4月20日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省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儿童及青少年作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识假辨假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较成年人还存在差距,极易对价格低廉,口感刺激,色泽艳丽的“五毛食品”产生浓厚的购买欲望和长期的饮食依赖。在校园及其周边销售的“五毛食品”,因成本低下可能存在微生物、铝超标,高油、高糖、高盐,以及着色剂、甜味剂、防腐剂滥用等问题。呵护儿童及青少年健康成长,保证其饮食的安全和营养健康,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神圣责任。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站在建设和谐幸福社会的高度,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着力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全力保障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以校园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食杂、小摊贩、小餐饮为重点整治对象,以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为代表的“五毛食品”为重点品种,切实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有效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环境。生产环节:督促生产企业、小作坊切实履行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做到“三个严格”,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是“三剂”:防腐剂(脱氢乙酸等)、甜味剂(甜蜜素、糖精钠等)、着色剂(胭脂红、日落黄等);严格控制微生物污染,原辅料存放、设备清洗消毒、卫生条件、人员健康状况等要符合相关规定;严格规范标签标识,标签标识要反映产品真实属性,严禁不标注、部分标注或虚假标注生产企业信息、生产许可证号、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严厉打击“五毛食品”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生产企业、小作坊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组织生产,坚决做到“两严禁一取缔”:严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生产加工食品,严禁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环节: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关,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无证无照或超范围销售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重点治理销售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以及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及包装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等行为。严格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重点治理采购销售供货主体资格不合法、来源渠道不明、无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相关文件虚假、与实物不符食品,以及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等违法行为。严格履行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销售类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着力提升食品摊贩规范化经营水平。对地方政府未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和经营时段的,应及时向政府进行汇报。对未在划定区域和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的食品摊贩,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餐饮环节:要将学校及周边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的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落实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力度,层层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经营者,增加检查频次、完善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能。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五毛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会同公安机关追查涉案产品销售流向,捣毁生产源头,切断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利益链条。
(二)加强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检验检测手段,切实加大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力度,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督促销售者下架、停止销售、退回或销毁。被抽样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通报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立即开展对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并依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三)加强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学生食品安全和健康饮食教育,采取宣传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形式,增强儿童、青少年的识假辨假、安全消费意识及能力。要向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宣讲长期食用此类食品存在的健康风险隐患,鼓励家长及社会公众对“三无”产品及其销售者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造安全健康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四、综合治理,确保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整合监管合力。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食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强化与公安、卫计、农业、商务、城市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发挥整体优势,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二)强化社会共治。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媒体报道反映的相关信息,要积极回应。对查处的校园及校园周边非法制售食品典型案例,要适时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强化责任落实。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重点督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检查,全力抓落实,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严格信息报送。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安新区、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于6月20日前将相关整治情况和报表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在各级食药监部门网站上进行通报,省局将适时在省局官网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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