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局党组中心组201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的通知
2011年4月14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直属单位党委:
现将《省局党组中心组201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安排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时参考。
省局党组中心组2011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抓好今年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对于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委有关要求,结合全年工作,现将2011年省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委工作会议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理论学习研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深入推进“六型”机关建设,认真落实全系统工作会议精神,抓住机遇,奋发有为,推进科学监管,切实保障全省人民食品药品安全,努力谱写全省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式发展的灿烂华章。
二、主要内容
1.继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信心,深入学习宣传“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习上把握好“六个一”重点:高举一面旗帜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突出一个主题即科学发展,围绕一条主线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一个战略即“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明确一个目标即实现跨越式发展,抓好一个保证即加强党的建设。
2.继续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同认真总结党九十年历史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经验结合起来,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逻辑的统一上加深理解,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继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动学习实践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通过深入学习,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监管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转变发展方式,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监管的坚强领导集体,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骨干力量。
4.继续学习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动力。通过学习,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其在凝聚力量、引领风尚、教育群众的重大作用,努力将其转化为领导干部自觉的价值取向、愿望要求和行为准则,为建设和谐湖北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柱和基本的道德规范。
5.继续学习牢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强化群众观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加强对新修订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学习和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及省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的学习。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提高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和根本作用的认识,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目标,坚持把民评民说作为反腐倡廉的根本评价标准,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服务和保障省系统跨越式发展。
6.继续学习掌握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推进以责任为核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在省直机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形成增强法治观念,健全责任体系,提高操作能力,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争创一流业绩的良好氛围,积极创先争优,争创“五好”基层党组织,争当“五个”模范党员,使省局机关成为全省系统建功立业的表率。
7.继续学习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努力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大力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工作,努力形成以科学思路谋划机关党建,以科学方法推动机关党建,以科学制度保障机关党建的新格局,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
8.继续学习研究党史党建知识,从历史经验中获取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党史党建基本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对延安精神的学习,把学习党的历史和党建知识同学习运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结合起来,同服务科学监管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只争朝夕,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
三、有关要求
1.认真制定计划。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做出安排,明确目的、提出要求,突出重点、确立内容,严格考勤、确保落实,保障经费、提供条件,做好记录、建案归档。
2.加强学习管理。按照鄂办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八次,每次不少于半天。坚持和完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和通报制度,努力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中心组学习秘书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3.丰富学习载体。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主要以集中研讨、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同时运用食品药品大讲堂、报告会、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组织好集中学习。善于利用时间,养成学习习惯,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断提高学习效益。
4.拓展学习思路。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既向理论学、又向群众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在矛盾的化解和现实问题的解决中深化规律性认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把学习情况,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委,及时在省局网站发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