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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7-08-10

发文字号

鲁卫政工发[2007]5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山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7-08-10

颁发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正文内容

山东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通知
(鲁卫政工发〔2007〕5号)



各驻济省直医疗卫生单位、高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有关单位:
  无偿献血事业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是弘扬全民互助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桥梁。为在全社会营造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更好地团结引导各界人士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联合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的无偿献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群众无偿献血意识逐步增强,无偿献血队伍不断壮大,医疗用血全部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未发生经输血途径传染疾病的事故,在历届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大会上,我省获奖数量均居全国领先地位。
  我省无偿献血工作虽然取得可喜成绩,但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可持续发展机制。组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就是要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和“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更好地团结引导志愿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社会服务的各界人士,关爱生命,奉献爱心,传播文明,推动无偿献血事业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组织管理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接受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表彰奖励。省献血办公室负责服务队的招募登记、培训指导、日常管理、检查考核等工作。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下设5支分队,分别为宣传招募分队、咨询服务分队、应急献血预备队、稀有血型分队和造血干细胞分队,由各分队长负责具体工作。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办公室设在省献血办公室。


 


  三、服务内容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服务内容为:培训无偿献血志愿者;争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进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宣传普及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政策和科普知识;组织志愿者做好无偿献血公益性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招募、组建固定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队伍,保障医疗急救用血需求等。


 


  四、有关要求
  ㈠各级团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为有志于为无偿献血公益事业服务的志愿者提供服务机会。
  ㈡要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和经验,宣传志愿者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招募联系方式:
  山东省献血办公室
  地址: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
  电话:(0531)82961924 82950925
  E-mail:xxbsdbc@163169.net

  附件: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暂行)

山东省卫生厅
山东省红十字会
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OO七年八月十日


  附件: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管理办法(暂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促进无偿献血这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深入和可持续发展,规范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工作,根据《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关爱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深入和可持续发展。


 


  二、性质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是在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推动无偿献血这一社会公益事业为目的的志愿者组织。服务队由志愿从事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按照一定程序,自愿奉献个人的时间和能力,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志愿服务。其行为表现为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和组织性。


 


  三、组织机构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接受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领导、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表彰奖励。山东省献血办公室负责服务队的招募登记、培训指导、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等工作。
  根据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任务,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总队下设5支分队,分别为宣传招募分队、咨询服务分队、应急献血预备队、稀有血型分队和造血干细胞分队,由各分队长负责具体工作。


 


  四、任务
  1.培训志愿者。培养志愿者的公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2.争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人士的支持,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
  3.进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宣传普及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科普知识。
  4.组织志愿者做好无偿献血公益性咨询和社会服务工作。
  5.招募、组建固定献血者队伍、应急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捐献者队伍,保障医疗急救用血需求。


 


  五、基本条件
  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心健康,无地区及国籍限制。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奉献精神,热心无偿献血公益事业,志愿从事无偿献血公益性社会服务工作。
  3.在临床血液供应紧缺时符合献血标准的能够自愿无偿献血。
  4.履行加入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登记手续和服务承诺,接受有关培训和管理。
  5.自觉维护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的社会形象和志愿者的自身形象,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1.现场报名:山东省献血办公室(济南市山师东路22号,电话82961924,82950925)或招募活动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登陆山东省血液中心网站(www.cnsdbc.org)报名。
  3.团体报名:热心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志愿者自由组合以团体的形式报名,报名时填写《无偿献血志愿者团体报名表》(附件2)。
  4.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报名时如实填写《无偿献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3),山东省献血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
  5.审核合格,对志愿者进行登记备案。
  6.对志愿者进行相关服务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证》。


 


  七、培训和管理
  山东省献血办公室负责志愿工作者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主要注重志愿宣传服务理念、无偿献血相关政策、科普知识及志愿服务时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努力提高志愿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
  根据志愿者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与内容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志愿工作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也鼓励志愿工作者主动寻找、联系和发现无偿献血服务岗位,经负责人认可后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志愿者参加服务要出示《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证》并统一佩带服务标志。志愿者参加服务后,由服务对象、活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对志愿者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进行相应的记录并盖章。
  山东省献血办公室负责志愿者基本情况、培训、服务、荣誉等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作为考核表彰的主要依据,努力实现管理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


 


  八、表彰和奖励
  志愿者服务队实行星级晋升管理制度,志愿者登记后按要求参加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时间每累计达到60小时,或每累计应急无偿献全血800毫升,或每累计应急捐献机采血小板6次(每次按献血800毫升计算),授予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一个星级,以此类推,最高规格为五星级。志愿捐献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直接授予五星级。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红十字会、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依据志愿者服务质量、服务时间的长短及有关标准对志愿者进行联合表彰和奖励。


 


  九、退出制度
  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志愿者提出退出申请,或没有任何理由连续一年以上未参加活动者,山东省献血办公室予以注销登记并备案。


 


  十、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山东省献血办公室。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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