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4-19

发文字号

黑中科教函[2016]2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黑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04-19

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医药科研课题的通知

黑中科教函[2016]23号

2016年4月19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促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药继承创新及防病治病能力,我局现组织开展2016年省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中医基础研究
  中医理论的继承创新研究以及结合临床开展的基础理论研究。
  (二)中医临床研究
  1.中医药对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技术研究;
  2.突出中医药特色的理论创新研究;
  3.中医治未病及康复的手段和方法研究;
  4.适合中医药临床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研究。
  (三)中药研究
  中药的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研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好的科技实力和研究基础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医疗卫生单位;
  2.能为课题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条件及配套经费;
  3.由两家以上单位合作联合申请科研项目的需附合作协议。
  (二)申请人
  课题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研究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每人限报1项,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项目尚未结题者,本次不允许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中医药科研项目申请书(合同书)》(附件1),一式5份,统一用A4型号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请勿用塑料及彩色封皮。
  (二)需提供查新检索证明。查新检索证明须由具备省级及以上查新检索资质单位(附件2)出具查新检索报告件,日期为2016年4月20日以后。涉及使用实验动物的课题,需在申请书上注明实验动物的来源,同时出具医学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设施合格证书。
  (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局)、高等院校、省直单位要对申报课题认真进行审查筛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数(附件3)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初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项目不予通过,初审通过的项目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差额评审。
  (五)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于2016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处,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stz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隋美娇 张艳
  联系电话:0451-85971101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