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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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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明市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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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是对疾病进行有效治疗、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手段,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国务院同意,2020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20〕29号)。经省政府同意,2021年5月18日省卫健委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通知》(闽卫医政〔2021〕46号)。结合我市实际,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健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三明市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进一步建立良好就医秩序,规范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来闽、来明调研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进医学检查结果共享互认为重点,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控制和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不断提高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进展
全市各级卫健部门和医疗机构深入贯彻以“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服务举措,加强与医保、价格、财政、宣传等部门协同,推动改善服务与深化医改协同推进,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在省卫生健康委委托第三方调查调价机构开展的“2020年福建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满意度问卷调查”中,我市出院患者总体满意率91.11%,居全省第2位,较2019年提升5位。近年来,三明市医疗行业行风建设与患者满意度稳步提高,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全市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医学人才缺乏,特别是医学高精尖人才紧缺,不合理检查等问题在部分医院仍然存在,影响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范围期限
用2-3年时间,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诊疗行为监管,促进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五、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以人为本、问题导向、改革思维、奖惩结合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加强医疗管理、加强机制创新、加强监督管理、落实改革措施、加强统筹推进5个方面18项具体措施并细化部门分工。
(一)强化医疗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是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强调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发挥技术规范作用,并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合理检查。二是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对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的管理、药师作用的充分发挥以及临床路径具体指标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共享。一是推进检查信息汇聚共享,构建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三明市智慧医疗云平台,实现全市医院间检验检查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便捷调阅共享和引用。二是推进医学检查结果互认,明确互认机构范围、条件、项目,提出目标要求。三是推进医联体内检查结果互联互通,发挥县域各检查检验中心作用,提出目标要求。
(三)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强力推进专项治理,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加强信息化监测和监控,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高医疗检查合理性。三是建立医疗检查长效监管机制,改进监管方法。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对违法违规和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四)落实改革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一是完善医疗机构绩效分配制度,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分配制度,使医务人员收入真正体现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实现优绩优酬。二是科学配置大型医用设备,推进大型医用设备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率。三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完善医疗机构运行考核管理,推进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形成常态化的绩效考核体系。
(五)加强统筹推进,进一步做好组织实施。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治理工作与深化医改整体同步推进,推动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明确部门职责,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群众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邱盛瑾,联系电话:0598-827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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