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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13

发文字号

晋药监办〔2021〕51号

信息分类

指导原则

有效地区

山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正文内容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直属事业单位:

  医疗器械安全与公众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更好地满足公众健康需求,按照国家局统一部署,省局决定在全省同步举办“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7月19日至23日。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

        三、宣传重点

  (一)展示建党百年医疗器械成果

   开展中国医疗器械监管发展史和技术发展史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宣传周主题和山西转型发展实际,回顾不断成长的医疗器械监管事业,了解我省医疗器械技术发展的历程,展望监管事业和产业发展未来。

  (二)宣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

   组织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和基层监管人员积极参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公益培训活动,推动相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促进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加强医疗器械创新技术的宣传,鼓励医疗器械新技术应用,促进科学成果的转化与应用。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新时代监管改革创新,为企业研发创新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医疗器械知识科普宣传

  组织开展公益讲座、科普展览、互动交流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医疗器械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医疗器械安全使用知识。进校园、进社区,为消费者解答医疗器械常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械和合理用械的意识。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器械宣传活动周的重要意义,围绕“安全用械 创新发展”的主题,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

(二)突出活动重点。围绕宣传重点,使用统一的“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标识,参照《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山西省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附件1),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事宜,7月14日前报送联系人信息表(附件2)至邮箱。

  (三)增强活动影响。要加强与当地工信、卫健、医保,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增强活动影响和效果。要重视2021年医疗器械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同时加强宣传周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稳妥发布相关信息。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及时报送相关活动信息,信息内容应包括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2021年8月20日前提交总结报告(附件3)。省局将及时跟踪汇总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对于宣传周工作重点突出、实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联系人:梁 炜   张若瑾  

  电  话:(0351)8383548

  邮  箱: sxsylqxc@126.com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 

       (主动公开)

           附件:1.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doc

                     2.2021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联系人信息表.doc

                     3.2021年“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报告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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