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庆大霉素等45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5-20

发文字号

陕价商发[2014]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陕西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5-25

颁发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正文内容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庆大霉素等45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陕价商发[2014]51号

2014年5月20日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韩城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在西北五省(区)药品价格协调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对458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制定公布价格的药品为列入我省政府定价目录内的OTC品种,其中:西药167种,中成药291种。具体品种和价格详见附表。

  二、附表所列药品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备注栏中标注生产厂家的执行专利原研制或单独定价、优质优价价格,未标注生产厂家的为该药品统一价格。

  三、本通知附表中未列入的同品种其他剂型和规格药品,由各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继续向我局申报,我局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在我省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我局将加强对药品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的跟踪调查,若发现中标价格、实际成交价格与规定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将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

  五、各地物价部门要加强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生产和使用降价药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六、本通知自2014年5月25日起执行。此前公布的相关药品价格凡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文价格为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