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重庆市新型中高端医疗器械(数字诊疗类)产品研发、技术提升与示范推广主题专项项目的通知
2015年10月26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本次启动2015年重庆市社会事业与民生保障科技创新专项新型中高端医疗器械(数字诊疗类)产品研发、技术提升与示范推广主题专项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市级科研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要求,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背景
医疗器械产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的重要建设内容,“十二五”期间,科技部实施了“医疗器械重点专项”,“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重点支持。当前,全国诸多省市均高度重视发展医疗器械产业,我市医疗器械产业虽然发展快速,但和其他省市相比,产业规模排名呈下降趋势,重庆医疗器械面临严峻挑战,本专项对于重庆市医疗器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我市医疗器械产业存在的技术、平台及机制方面的问题,在充分调研和需求征集的基础上,按照“需求导向、指标考核、整体布局、分步推进”的原则,拟分数字诊疗类、材料试剂类、健康康复类分步实施。
二、专项目标任务
突破20-30项重点关键技术和核心部件,研制15-20个新型中高端医疗器械产品,重点开发先进治疗、医学影像、植介入材料、体外诊断等重大产品,研发一批恶性肿瘤和心脑血管等重大疾病筛查、诊断、治疗和康复医疗器械产品,示范应用及推广5000台/套/件国产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完善医疗器械标准、测试和应用评价体系,重庆市医疗器械创新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三、专项主要研究开发内容
项目:1. 肿瘤诊疗设备新技术研究及创新产品开发
2. 新型手术治疗设备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
3. 医学影像设备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究
4. 消化道诊疗新技术及内窥镜创新产品开发
5. 无创监测关键技术及新产品研发
6. 创新医疗器械应用示范及评价
四、经费资助强度与实施年限
本专项预算市级财政科技经费不超过1150万元,其余经费由项目实施主体配套。市财政科技专项经费按比例拨付首批启动资金,后续经费按照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予以拨付。
本专项实施年限为2015年到2018年。
五、申报方式
本专项所属项目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统一实行网上申报(
https//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QBXXP5BPMN3YIZ3PM7YYMLUDNG/)。
六、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单位应当是重庆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协同,以及国际国内合作开展技术攻关(项目联合申报方必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相应项目所需经费的配套能力,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经费保障条件。其中,产品开发类项目自筹与配套资金合计数与市级财政科技经费比例不低于3:1。
(三)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当前信用分应在良好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无逾期未结题的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且主持在研的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年度、同一计划类别的项目只能申报1项。
(五)项目组成员参加在研的项目不超过2项。
七、申报时限
10月23日18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11月17日18时网上申报系统关闭。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请于11月19日18时前送重庆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八、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严禁各单位将项目申报控制数简单分解,直接指定有关人员申报、限制其它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二)各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申报后,必须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带条形码的项目申请书报送重庆市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
(三)对不符合项目申报要求和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项目做形式审查不合格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
(四)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五)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九、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技处:史璇 67606083
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科技项目评估与管理服务中心:何大维 雷阳星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网络支持:谢红亚 675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