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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17-03-30

发文字号

闽卫督函[2017]3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福建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7-03-30

颁发部门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701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17]33号

2017年3月30日

许光园代表:

  《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的建议 》(第17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6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切入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通过引导群众到基层首诊、畅通双向转诊通路、构建急慢分治格局,完善上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

  一年来,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省9个设区市成为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全省确定了12个分级诊疗省级重点联系县。围绕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向和目标,各地在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调动基层医疗机构活力,推动慢病分级诊疗和家庭签约服务等方面,探索出一些积极有效的改革经验。厦门市“三师共管”的慢病分级诊疗管理模式,长汀县“一归口三下放”的“县乡一体化”管理经验,得到国家充分肯定和推广。

  今后,我委将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试行)》,健全完善县级办医领导体制,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基层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实现由县医管委代表政府统筹管理县、乡、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建设、财政投入、资产处置、人员配置、院长薪酬等重大事项,落实医疗机构办医自主权。全面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积极开展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打通农村、城市两个“最后一公里”。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开展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依托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协作平台和信息平台,建设县域消毒供应中心、临床检验中心、病理检查中心、医学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通过组建县域医疗联合体或县域医疗共同体的方式,推进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协同医疗服务,促进县域内医疗资源柔性流动。加强县域内人口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县域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利用“互联网+”,开展远程医疗服务。二是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定向培养本土化大专及本科学历医学人才,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力度,优化基层人才招聘政策,实施人员编制动态管理,探索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管理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提高到15%~20%,落实执业医师区域注册,推进医生多点执业,逐步引导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流向基层,为基层所用。

  三、积极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政策。一是建立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与医院功能定位相适应的考核方式,制定涵盖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能力、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满意度等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二是完善财政补助方式,逐步改变按床位补助,建立起有助于医院落实功能定位的财政补助方式,如对三级医院重点学科建设、教学科研项目等专项补助,逐步引导大医院往集约化、精细化方向发展,控制床位发展。三是继续推进差别化的医药价格政策改革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通过综合配套政策,调动大医院参与分级诊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大医院主要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主动下转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引导患者树立“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的就医理念。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朱淑芳
  联 系 人:雷冬英
  联系电话:0591-8784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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