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纳入200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进行标准化建设的24所乡镇卫生院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5-01-14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上海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正文内容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下发纳入200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进行标准化建设的24所乡镇卫生院名单的通知
2005年1月14日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各有关乡镇卫生院:
  现将纳入200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24所乡镇卫生院名单下发,请各区县卫生局在区县政府领导下,按照市卫生局《上海市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点(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沪卫妇基[2003]6号)的要求,及早组织实施,认真落实、负责督办。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任务。

附件1:纳入2005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的24所乡镇卫生院名单
  区县 单位数 乡镇卫生院
闵行区 2 梅陇、古美
嘉定区 2 外岗、黄渡
浦东新区 4 张江、高东、唐镇、曹路
南汇区 4 康桥、周浦、六灶、惠南
奉贤区 1 庄行
金山区 3 枫泾、金山卫、张堰
青浦区 1 华新
崇明 7 新村、城桥、建设、港西、堡镇、庙镇、陈家镇
合计 24

附件2:上海市郊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点(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