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黔安监职安健[2015]1号
2015年3月10日
各市(州)、贵安新区、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贵州省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在局党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省安全监管局的中心任务,按照“全力抓好基础建设,分类分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执法重点”的工作思路,全面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坚决杜绝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二是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三是全面推动我省职业卫生各项工作的落实,全省职业卫生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努力实现《贵州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
二、2015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一)做好基础建设工作。
1、加强基层机构队伍建设。按照省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省编办字[2011]7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未建立单独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的2个州(新区)、21个县级安全监管部门设立单独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监管人员,配置必要的职业卫生监管执法装备。
2、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对现有申报系统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已经整合、关闭等企业要进行注销。对7个职业病危害高危重点监管行业企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加油站除外)、金属冶炼及加工、建材、木制家具、电力生产和供应、建筑施工进行普查登记,全面摸清底数,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申报率不低于85%。
3、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按照国家安监总局要求对辖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统计并上报。省局将组织开展重点抽样调查工作,以验证普查数据的可靠性。
4、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其执业行为,逐步探索建立行业组织自律管理机制,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自律管理。重点是完善机构质量管理体系;机构检测、评价过程按照体系运行;提高机构检测、评价人员技术水平和检测、评价报告质量。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
5、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调整补充省级职业卫生专家库,并组织培训。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工作制度,统一标准,完善专家工作机制,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服务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6、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工作。以七个职业病危害高危重点监管行业为重点,全面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加大督促检查,保质保量完成基础建设工作任务。2015年,重点推动烟草、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开展基础建设工作,完成率80%以上。
(二)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依法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7、认真落实职业卫生 “三同时”制度,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修订《贵州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8、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和日常监测工作。2015年,烟草、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检测、评价率达到80%以上;其他职业病危害高危重点监管行业达到20%以上。
(三)深化职业卫生专项治理。
9、组织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含烟花爆竹)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治理,企业达到国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要求。
10、深化水泥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对包装车间粉尘危害进行“难题攻关”,研究制定《贵州省水泥包装袋防尘标准》。
(四)加强监督执法工作。制定执法检查计划,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11、按照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一次全省性联合监督检查。
12、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情况。省安全监管局抽查3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30个危化企业和30个建筑施工企业,市(州)、县安全监管局比照省局做法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13、对5家乙级和1家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抽查,抽取25份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进行盲评。
14、抽查两个市(州)、六个县开展职业卫生 “三同时”工作情况,抽查专家评审工作情况。
(五)全面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5、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轮训。对全省地、县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和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安全监管人员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专项培训,提高其执法水平。2015年,安全监管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16、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全面推动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重点培训行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建筑施工、烟草、电力生产和供应企业。
17、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骨干进行提高培训,重点是现场调查、采样、评价报告编制方法和评价导则解读,以提高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水平和评价报告质量。
18、对负责评审工作的专家进行专项培训,重点是评价导则、职业卫生专业知识和有关工程技术知识。
(六)几项具体工作。
19、对贵州省《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进行分解,并督促检查,确保2015年完成工作任务。
20、加强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工作,“十三五”期间,我省七个职业病危害高危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2015年,非煤矿山、危化(含烟花爆竹)、水泥生产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80%以上。
21、加强建筑施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针对建筑施工特点,会同省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制定《贵州省建筑施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意见》。
22、配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