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在全省农贸市场清查病死猪肉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

2009-11-30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吉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9-11-30

颁发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正文内容


关于在全省农贸市场清查病死猪肉的紧急通知

2009年11月30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2009年11月30日新文化报刊登了《农安病死猪私宰和运销网络调查》一文,对农安县死猪私宰和销售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其中一部分死猪肉已经进入长春市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针对目前农贸市场监管及专项整治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进行全面清查,要求对每个摊位、每个业户进行检查,不留死角。

  二、联合各有关部门,对病死猪肉可能流向的重点区域、重点农贸市场进行重点排查,尤其对饭店、学校食堂等单位集团采购猪肉的情况进行重点排查。通过逐户登记、深入排查各市场屠宰猪肉的来源,严格封堵病死猪肉继续流入市场。并按照职能,向有关部门提供病死猪肉的生产场地及屠宰加工厂,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清理病死猪肉。

  三、对于查明销售病死猪肉的商户进行严肃处理,按照法律规定上限进行处罚。对已经确定的病死猪肉,联合有关部门全部进行无害处理,以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清查完毕,各地将排查情况以市州为单位上报省局市场处。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