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的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2016年4月11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加快上海医学科技创新发展,我委决定开展“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的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工作,将医学科技创新发展与本市科创中心建设结合起来,破解本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难题,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创中心作出贡献。根据课题研究方案,将课题划分成若干子课题,通过定向委托和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招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目标
通过本次课题研究,制定本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总体方案和指导意见,在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人才发展、创新软环境建设、重大医学科技创新前沿布局等方面提出一批重大举措,形成配套的政策文件。建立国际一流的现代医学研发平台,破除不利于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打造国际一流的医学人才队伍,为建成医学科技强国、健康产业大国作出努力,促进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研究方向
(一)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的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医学科技发展面临形势与发展需求,国内外医学科技创新发展与学科人才建设发展态势,上海医学学科人才建设的成效与机遇挑战,加强本市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发展目标。
完成要求:完成《科创中心建设背景下的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研究报告》,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医学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医学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点任务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促进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协同合作、联合开展科技攻关,促进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平台建设。
完成要求:完成《医学科技创新发展战略重点任务研究》,制定卫生计生系统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制定鼓励协同合作、联合开展科技攻关的若干意见,制定促进医学科技创新研究平台的建设方案及管理办法等。
(三)医学科创中心发展与医学学科建设策略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按照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的总体要求,将学科建设与医学科创中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现有医学学科水平进行摸底,对标国际,明确上海医学学科建设发展策略,完善学科布局,完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完成要求:完成《医学科创中心发展与医学学科建设策略研究报告》。
(四)医学人才需求、培养与有效激励机制专题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围绕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之一的战略目标,对住院医师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紧缺人才队伍、高端医学人才等不同层次的人才的需求进行分析,对不同的需求探索有针对性的激励和保障政策;关注中医与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层卫生等人才倾斜保障;研究制定创新医学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
完成要求:完成《医学人才需求、培养与有效激励机制专题研究报告》,制定创新医学科技人才的培养机制和评价体系。
(五)促进医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估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针对目前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如何在合规的基础上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并对已开展的学科人才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完成要求:完成《促进医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估研究报告》,研究制定促进医学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及绩效评估办法。
(六)医院综合评价体系中科技评价指标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对现行的医院综合评价体系进行探索完善,建立科学、合理,且符合实际情况、操作性强的科技评价指标,逐步完善科研分类评价制度体系,改革现有的科技评价体系与奖励机制,形成正确的科研价值导向。建立健全以学术质量为导向的评价方法和工作机制。
完成要求:完成《医院综合评价体系中科技评价指标研究报告》。
三、资助强度
每个项目资助5-1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单位需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项目申请单位在项目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学术影响力和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对于有多家单位参与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先行组合形成项目研究团队,签署项目合作研究协议,明确规定各方负责的研究内容和责任,由项目申请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并对参与各方的资格进行审核。
(四)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承担人,具有高级职称;必须具备相应工作基础和研究能力。
(五)项目研究期限为: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
五、申报材料
请填写《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研究课题计划任务书》(见附件,可从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管理平台
http://ziyuan.heuet.edu.cn:80/rwt/14/http/GEZUMLSTGM5C6MSWGMYDCN3VHI5UI/下载),加盖公章,一式5份,将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黏贴计划任务书首页。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初审,并于2016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amada_lwp@163.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陆雯娉;
联系电话:23117979;
地址:世博村路300号4号楼6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