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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第七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12-23

发文字号

杭医保[2016]5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杭州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6-12-23

颁发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正文内容

关于公布2016年度第七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杭医保[2016]50号

2016年12月2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同城互认有关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90号)的要求,经测试验收通过,确定杭州博康医疗门诊部等256家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为 2016年度第七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一卡通”联网结算单位(详见附件)。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应认真做好互认互通业务衔接工作,切实解决我市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就医购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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