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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9
沪卫健康〔2021〕11号
其他
上海市
现行有效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区卫生健康委,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贯彻落实《健康上海行动(2019-2030年)》(沪健促委〔2019〕4号),提升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宣传司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宣传健便函〔2021〕13号)的要求,现就本市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专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广泛开展《上海市民健康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宣传,推进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提升全人群和重点人群健康素养水平,原则上较上一年度不少于1个百分点。
(二)降低人群吸烟率
开展控烟宣传教育,推进公共场所控烟宣贯及执法监管成效,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开展戒烟服务等综合措施,降低人群吸烟率。
二、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已经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统筹,各区可根据业务要求自主安排。
三、项目内容
(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科普宣传
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公众主动学习防疫防病知识,结合《公约》宣传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广泛动员市民固化疫情时期养成的良好习惯。
(二)健康促进区建设
确定普陀、虹口两区开展2021-2022年度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完成青浦、黄浦、奉贤等区的市级技术评估,金山、青浦的国家级复核评估工作以及崇明、静安的复审工作。在健康促进区建设中,各区按照共建共享的建设基本路径,积极倡导和践行“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健康责任,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区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健康促进区创建水平。
(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
结合各类示范创建活动,推进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社区、村、家庭等健康细胞建设。针对不同场所、不同人群的主要健康问题及主要影响因素,研究制定综合防治策略和干预措施。制订完善本市创建标准和工作规范,做好效果评价和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健康促进场所建设科学规范开展。
(四)健康科普
围绕《上海市公民健康素养核心信息72条》《公约》等开展宣传推广,开发“一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健康传播材料,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技术,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12320卫生热线建设,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五)重点疾病或领域健康教育
强调健康教育精准化,以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的需求为导向,围绕常见慢性病、传染病及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急救等主题健康教育工作。针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六)健康素养监测
按照2021年国家级和上海市健康素养监测方案,在16个区的15至69岁常住人口中开展监测。各区按要求严格完成监测工作,保证监测质量,及时报送监测数据,加强数据分析利用,同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对人群健康影响的实证性研究。
(七)烟草流行及相关成瘾性行为监测以及戒烟门诊建设
在全市开展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推进戒烟服务网络建设,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同仁医院、金山区亭林医院开展规范化戒烟门诊建设。
(八)健康促进扶贫工作
按照分众施策、分类进行的原则,各区综合分析本区经济薄弱地区和弱势群体所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教育需求,开展合理、可及、有效的健康促进扶贫工作,协调推进专项健康素养提升工作。
上述各专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含问卷)从以下链接进入(https://pan.baidu.com/s/1IgKXbQ6guIYnWFFLWwQl7w,密码:0qmc)。链接内容包含:
1. 2021年上海市健康促进区建设项目方案;
2. 2021年上海市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工作方案;
3. 2021年上海市国家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4. 2021年上海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方案;
5.上海市2021年青少年烟草流行及相关成瘾性行为调查方案;
6. 2021年上海市戒烟门诊建设方案;
7. 2021年度上海市12320戒烟热线咨询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四、组织保障
(一)职责分工
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列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督导考核,对工作任务和资金进行分解,统筹协调,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和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市健康促进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发挥技术管理和指导支持作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人员培训、质量控制、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估等,提高项目执行质量和效率。
各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开展并为项目提供技术支持,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监督评估。
各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并细化项目目标,明确时间进度,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项目责任制,按照要求全面完成项目任务。
(二)考核评估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根据工作内容开展年度自评,提交自评报告和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信息表。开展健康促进区和健康促进场所的项目点需根据专项方案的时间节点开展年度自评并提交项目进展报告、自评报告、典型案例等相关材料,并按期接受评估验收。
(三)信息报送
各区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确保工作有底数、有进展,有效果,相关信息统计(见附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五、联系方式
(一)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处
联系人:武晓宇
电 话:23117827
(二)市健康促进中心
联系人:金伟、魏晓敏
电 话:34194073、34194070,
邮 箱:jiangkangchu@wsjkw.sh.gov.cn
附件: 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信息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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