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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关于武警天津总队医院住院病床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布日期

2004-10-19

发文字号

津价医药[2004]430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天津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04-10-20

颁发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正文内容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武警天津总队医院病房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04]30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武警天津总队医院住院病床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特需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高级套间1套1张病床,病床床位费每床日700元;标准套间4套4张病床,病床床位费每床日280元。
  二、新建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双人间11间22张病床,床位费每床日50.5元;三人间16间48张病床,床位费每床日30.5元;五人间5间25张病床,床位费每床日22.5元。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10月20日起执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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