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信息公告(2015年第10期)

发布日期

2015-11-12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浙江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11-12

颁发部门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验信息公告(2015年第10期)

2015年11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2015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涉及13大类食品,包括:焙烤食品、茶叶及其制品、蛋制品、蜂产品、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品、调味品及饮料,抽检样品共计191批次,其中合格174批次,不合格17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杭州、宁波、温州、嘉兴、金华、衢州、台州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本省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96317、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同部门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同地域最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