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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考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06-03

发文字号

渝卫办疾控发[2014]53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重庆市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4-06-03

颁发部门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正文内容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高(中)考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渝卫办疾控发[2014]53号

2014年6月3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市疾控中心:

  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目前,正值春夏之交季节,是各种传染病与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为了保障我市高(中) 考顺利进行,现就考试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高(中)考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保障领导小组,制定传染病预防控制及食物中毒预案,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人员组成的卫生保障队伍,并将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和人员,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各区县(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联合教委,指导学校在考前对学生进行春夏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保持室内通风,同时加强对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发烧症状学生的监测,做好常规晨午检及考前室内及环境卫生消毒。

  三、各区县(自治县)卫生监督机构要在考试前对各考点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学校及时整改。考试期间要加强对考点的巡回监督检查。

  四、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应急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在此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疫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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