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免费客服电话

18983288589
试用企业版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11-06-28

发文字号

国食药监法[2011]285号

信息分类

部门规范性文件

有效地区

中国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正文内容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前次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组织了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对业务管理工作文件中已明文废止的2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

  对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者宣布无效,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附件:1.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
     2.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ND>

最新政策法规资讯

对摩熵医药数据库感兴趣,可以免费体验产品

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部门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

同地域最新部门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