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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01-04

发文字号

琼卫科教函[2015]1号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海南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5-01-04

颁发部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正文内容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4年度考核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1号

2015年1月4日

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我委拟定于2015年1月开展2012、2013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2014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年度考核工作委托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各培训基地具体实施。

  二、考核对象
  2012、2013年进入我省各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三、考核内容和要求
  各培训基地统一组织实施对学员2014年度培训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于2015年1月19日前完成考核工作。201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内容详见附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年度考核表》(以下简称《年度考核表》)。
  学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合格:
  (一)本年度内学员连续请假、缺勤2周或累计请假、缺勤4周以上;
  (二)没有严格按照培训计划完成轮转培训任务;
  (三)出科考核1次及以上不合格;
  (四)医德医风不良;
  (五)未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培训内容的录入;
  (六)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在三级医疗事故中承担完全或主要责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培训基地对年度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汇总参加年度考核的学员。如因组织不力、材料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产生严重后果的,省卫生计生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二)各培训基地须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工作小组,由各相关专业基地主任或秘书组成。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年度考核表》要求和学员本年度培训表现进行考核。每位学员的《年度考核表》加盖培训基地公章,于1月21日前报送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审核,由省卫生计生委公布年度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并发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合格证书》。
  (三)学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合格视为201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直接颁发《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程亮,65388351。
  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联系人及电话:麦飞熊,65335569;林海,66227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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