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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公示通告

发布日期

2018-02-23

发文字号

/

信息分类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有效地区

广东省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实施日期

2018-02-23

颁发部门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文内容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的公示通告

2018年2月23日

  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发现,广东医之星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药品批发企业(明细见附表)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公示通告。请上述企业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交变更申请。逾期仍不办理变更手续的,我局将依法宣布《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

  特此公示通告。

  附表:

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违法类型
广东医之星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同和街白山东路24号白山广场C栋二楼211房(A12、A13、A15、A16、A17、V08)粤AA0200330擅自改变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
广州祁瑞偲诺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00号之一903房粤AA0201307擅自改变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
广州市广增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广州市增城增江街光明东路10号增城市医药总公司前幢商住楼二楼中粤AA0200968擅自改变注册地址和仓库地址
广州市慧安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开发区科学城光谱西路3号附属厂房205房粤AA0201535擅自改变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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