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83288589(微信同号)
18908392210(微信同号)
18980413049
2022-08-11
冀医保字〔2022〕26号
指导原则
河北省
现行有效
2022-08-11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本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推进方案》,积极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体现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在“医保基金高效利用,医疗资源合理分配,患者负担有效减轻”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全省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体现激发调动医疗机构的积极性
通过政策协同形成改革共识,利用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降低成本和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转换,形成医保患三方共赢的局面。
二、要体现不同病种有不同的分值
根据每个病种组合医疗资源消耗程度合理确定分值,在规范诊疗的基础上以临床路径和规范的服务价格为指导,体现相应的服务价值,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三、要体现不同级别类型医疗机构不同水平能力
将医疗机构收治疾病的严重程度、诊疗难度和资源消耗情况作为总额预算分配的重要抓手,综合考虑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功能定位、医疗水平、专科特色、病种结构、医保管理水平、协议履行情况等相关因素,设定定点医疗机构调节系数并动态调整,体现医疗机构的收费结构及功能定位差异。
四、要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
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进行分配,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实现医疗机构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要体现公平公正
建立健全由医保经办机构牵头,多部门参与的谈判协商机制。经办机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病种支付标准、费用分担比例、考核指标和激励机制等,并向社会公开。谈判协商全程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的监督。
各统筹区要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确保9月底启动实际付费,要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杠杆作用”和“指挥棒效应”,助推分级诊疗,促进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内部改革、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医疗服务,最终实现“两多一少”目标,即:医保多报销、医院多结余,患者少花钱。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Pharma CMC2024-10-15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8-21
数屿医械2024-06-24
数屿医械2024-06-13
数屿医械2024-05-30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4-05-27
药事纵横2024-02-28
药通社2023-12-26
摩熵医药(原药融云)2023-12-13
药通社2023-06-25
2024-11-15
2024-11-14
2024-11-01
2024-10-31
2024-10-30
2024-10-30
2024-10-30
2024-10-29
2024-10-28
2024-10-24
2024-10-24
2024-10-23
2024-10-23
2024-10-22
2024-10-21
2022-08-12
2022-08-12
2022-08-11
2022-07-07
2022-07-01
2020-09-28
2022-08-12
2022-08-12
2022-08-11
2022-07-12
2022-07-07
2022-07-01
2022-07-01
2022-06-23
2022-02-17
2021-09-24
2021-09-08
2021-07-28
2021-05-14
2021-04-15
2021-04-15